2.宗教神权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决定的作用,人们的思想意志归根结底要以神的意志为转移,王权通过巫术神权去体现。如史籍记载夏的许多重要事件,都归结为天的意志,像禹征三苗,“亲把天之瑞令”,“已克有三苗……而神民不违”[9];启伐有扈氏,借口有扈氏“威侮无行,怠弃三正”,而称自己是“恭行天之罚”。甚至启取得胜利后,在均台大飨诸侯,“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焉得始歌《九招》”[10],这些都反映了夏代的神权政治的情况。《史记·夏本纪》说:“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好方鬼神”,即一味以鬼神是听的意思。《国语·周语》说:“孔甲乱夏,四世而陨”,也是说夏代后期神权政治搞得过了头,最后导致了亡国。
3.基于耜耕农业生产的积累,这时人们对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如日食、历象)已有一定的认识。如《左传》引《夏书》记载了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成书于春秋的《夏时》(即后来的《夏小正》)也保留了不少夏代人对天象物候的认识。不过他们对自然现象的变化还充满了畏惧和崇拜。如上述《夏书》记载日食发生后,“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人们鸣鼓奔走,乱成一团;《夏小正》说夏代开始以干支记日,但夏末诸王如“胤甲”、“孔甲”、“履癸”等却以日干为名。这说明当时人们对自然现象和天地山川的崇拜还占主要地位。
商代是神权政治的极盛时期,也是神权政治达到顶点而开始走下坡路的时期。“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卜辞和《商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卜辞所见,殷人事无巨细,大至立国迁都、方国征伐、年成丰歉,小至风雨晦明、出行吉凶、疾病生子,都不厌其烦地占卜,充分反映了商代巫术神权政治的无所不包。商人心目中的神灵大致分为三类:(1)帝(上帝)。这是超乎自然神、祖先神之外主宰世界一切的至上神。(2)自然神。像土(社)、方、河、岳等土地、四方、河、山之神。(3)祖先神。包括传说中年代久远的祖先神和有明确世系的先王、先妣及有影响的旧臣。这些神灵的分类,有王权借神权而强化的因素,有发达的祖先崇拜的因素,有传统的自然崇拜的因素,也有商人对历史上英雄人物崇拜传统的影响,甚至有过去军事民主时期民主精神的遗留(如《书·盘庚》说:“古我先王,亦惟图任旧人共政”,“古我先王,暨乃祖乃父胥及逸勤”),反映了伴随着商王国版图的扩充与王权的发展,商人对统一世界力量的思索与秩序观念的考虑。商王朝是一个规模阔大的方国联盟王朝。商王国政治地理相对狭窄与它统治区域相当阔大的矛盾和以子姓为主的家族统治集团与外服异姓方国的矛盾,促使商的国家宗教愈来愈向强化神权、强化王权的方向发展。王权借神权而神化,又借神而极端残暴。王权越是神化,离开现实就越远,也就更加肆无忌惮。商“人祭”、“人殉”的数量相当大,用方国进贡的小民或俘虏做奴隶的数量也很大。神化的结果常常失去了调节政策的余地。殷商末年,商的政策过于残暴,“小民方兴,相为敌雠”,外服诸侯离散,最后导致商的灭亡。商纣王临亡国,还说“我生不有命在天?”可见商代神权政治观念之顽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