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住居
先秦时代的居住之处初为地穴与半地穴形式,后来才演变成地面上的住房。
在新石器时代的房屋建筑可分为半地穴式、地穴式和少数平地建起的房屋。(1)半地穴式的房屋。这种半地穴式的房屋平面一般皆呈方形、圆形,少数为扇面形。这几种类型房屋的门道朝南,伸出一斜坡式的出口。有的呈现台阶式的窄长门斗。面积有大、中、小之分,小的只有10—20平方米,中等的有40—50平方米,大的则达一二百平方米。室内中央靠门处均设有用于炊事及取暖用的火塘。火塘或为圆形,或为瓢形,绝大多数房屋的居住面上还设有土床。土床位于火塘左侧或右侧,约高于地面10厘米。这种半地穴式的住房在地面上挖一个地穴后,穴周加培低矮的围墙,然后立柱盖顶。(2)地穴式的房屋。地穴式的房屋根据考古报告仅见于泉护村。[1]这种房屋的平面为椭圆形,一般只有20平方米左右,一侧设斜坡形通道与地面相连,室内地面不平整,一般涂抹拌有草的泥。烧灶设在穴壁一侧的下方。(3)平地建的房屋。平地建的房屋有单间也有双间,有方形或长方形。以郑州地区的房屋为例,一般门开在东墙或西墙中部,墙为木柱泥墙,屋中设有灶台,房屋面积在25—40平方米之间。如果是双间房屋,便在正间房的后侧附建一小间,形成里外套间。[2]
当时建造房屋的材料,是木材、树枝、粟秸、草筋、藤条、绳索、泥土及料姜石。建造房屋时,先平整地面,若为半地穴式房屋,需要先挖房基,形成房墙下部,接着挖火塘,挖主柱洞和穴槽,然后竖起木柱及作墙骨的小柱或木板。接着,用藤条或绳索将它捆住,再架梁盖顶,在地面、墙骨及屋顶涂抹和草泥,并用黏土抹火塘,有的房屋还涂了一层料姜石浆,最后再整修室外地面。如果在地面上建筑房屋,则不用挖地穴房基,其余和半地穴式的房屋建筑工序相同。
土木结构的房屋在殷周时代便广泛应用并高度发展。从殷墟甲骨文看,商代商王办公、处理政事之处为“廷”(图一);商王居住之处为“寝”(图二);先公先王的宗庙建筑称“宫”;诸官办事之处称“官”;人所居住的聚落或城市皆称“邑”;都邑的外城称“郭”,为城郭的象形字(图三);储存粮食的粮仓称“廪”(图四),等等,都是地面上土木结构的房屋。另外还有“京”、“高”等字,这可能是二层式的高大建筑。《考工记》谓商人“四阿重屋”,可能就是“高”、“京”这一类屋顶四面共有二层的复杂且高大建筑形式。
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遗址曾发现过大型宫殿遗址。郑州商城宫殿夯土台基长80米,进深14.5米,以石质或铜质做柱基,其建筑由木梁、柱、门窗和夯土墙构成,以立柱、横梁组成构架,木柱承载房屋的全部重量。这种建筑技术一直延续发展到清代。这种土木结构的骨架以木为主,构件之间主要用榫卯接合。这种榫卯接合形式起源甚早。早在浙江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中已采用方形、圆形的榫,长方形或圆形的卯,有的既有凹榫,又有卯眼。湖南长沙战国墓葬中棺椁方木榫卯有插榫、银锭齿形三种形式,足见榫卯形式的发展。先秦时期的墙是用版筑技术筑起来的。版筑是用两块木板相夹筑墙,两版外用木柱顶住,装满泥土,用杵夯实,筑完拆去木柱木版,就变成了一堵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