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列宁认为,对于革命和苏维埃社会的第一阶段来说,使企业或大企业继续保留在私有者手中,但使其生产计划、原料供应、对外贸易等受国家控制,这已经足够了,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也就是说,从根本上由国家政权决定经济政策,但生产的组织由那些已有足够经验和知识的人来掌握。在这方面,历史情况也证明列宁是正确的,因为资产阶级战争一结束,苏维埃社会和党就被迫开始了新经济政策时期,根据这一政策,一些国有化企业又重新由它们的所有者管理。[9]
列宁在探索维护和发展苏维埃社会的最佳发展途径的内部斗争和努力中所作的分析和他所采取的立场,使他至今仍属于最伟大、最开放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和革命家。列宁在《论粮食税》中写道,任何共产党人都不会否认,“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一名称表明了苏维埃政权实行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坚定性,而不是“认为现行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列宁至少是试图,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成功地找到了一般理论同具体、个别理论之间的中介环节——这对任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活动都是必要的。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这一中介同时表明它不属于那种丧失根本目标的实用主义,而属于那种在发展的每一阶段上的“实用的”解决方法,通过这些方法,社会主义可以向前迈进。
虽然在列宁的革命司令部中有许多杰出的天才,但列宁比别人更清楚地意识到,在经济领域还必须做许多事情。因为,就经济建设来说,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在这方面,最主要最根本的工作还没有完成。而这是我们最靠得住的事业,——无论从原则来看或从实践来看,也无论从俄罗斯联邦的现状来看或从国际方面来看,都是最靠得住的事业。”[10]
在分析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革命,或至少是以社会主义力量为主导的革命时,我们必然得出的结论之一是,马克思的和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并不是等同的。这样,我们就接触到了这一讨论的根本命题。当我们谈论马克思,显而易见也是谈论马克思主义,因为他是它的创始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特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或活动也必定是马克思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并非必定是马克思的。一些革命力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其行为可以是彻底的马克思主义的,但在这一时期实现的和所能实现的并不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设想或概念,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活动对于进一步实现马克思共产主义设想的发展来说没有历史进步意义。这两种因素的混同会导致(正如它已经导致的)社会发展中的不良的和妥协的现象与进程。关于这一点后面还要说。
因此,在不发达或相对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显然不可能直接实现马克思的概念,相反,迄今为止的所有社会主义革命,由于上述原因,都从不同形式和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社会主义开始。应当把国家社会主义理解为革命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革命的政治力量(政党)起决定作用,它们以政治手段行使权力,通过主要生产力的国有化,在经济关系中,首先在国家的经济政策中占主导地位。根据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要领,这一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主导地位应属于工人阶级,而在上述情况下,工人阶级大多是不发达的或相当不发达的,它们为政治先锋队所取代。由于这些原因,正如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义历史所表明的,国家社会主义成了试金石。已有好几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和理论家没能通过这一历史考验。
由此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当我们谈论社会主义革命时,究竟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