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理论的第二个重要功能是在批判的思维和行动中引入更大的结构和一致性。通过创立一种现实而可能的批判观点和批判方法的类型学,理论把人们在个别批判家那里碰到的各种混乱不堪、互不协调的假设和方法论概念结合进一个连贯的整体之中了。当然,任何类型学都包括简化和贫乏,正是因为试图强加秩序并揭示各种极为复杂的状况的基本结构。尽管一切“理想类型”或多或少都是抽象的,但类型学促进了理解和交往,使批判采取一定的形式成为可能。的确,有益的批判从不借用各种形式:它不会在类型学中完全采纳这些形式。但是,一种有效的类型学便囊括了那种人们在此之上可能建构一种特殊批判形式的可能的思想基础的范围。
辩证法就是这些可能的思想基础之一。它不应被看作一些教条,而应被看作一切批判思维(其最终目标是人在历史上的自我实现)的理论基础。
在实质上,辩证法区别于其他基本类型的批判思维的地方,就在于上述三个概念——即人在历史中的自我实现。
各种类型的批判思维之间的基本区别集中体现在是从一种人的观点出发研究现实,还是从某种超人的价值——不管它是上帝、“逻各斯”、“世界精神”、“政党”,还是世界革命——出发来研究现实。
只有第一种批判倾向才能被认为是人道主义的,其他倾向都不是人道主义的,因为它们使人服从一种理想,这种理想或者是一种人类心灵的异化产物,或者采取了一种人类行为的实体化规则的形式,或者可能只是人类解放和自我实现的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已经被那些抛弃了普遍的人类观点的批评家变成了一个基本目标。
在人道主义框架中,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根本不同于所有那些构造了刻板的、非此即彼的两分范畴的批判倾向。例如,本质主义预设了人之一种既定的、不变的、固定的理想本质,从这种本质观出发,批判家们必然会为现存现象的虚假性作论证。相反,存在主义则否认了任何一种先于个别的、单一的、具体的存在的本质存在,并认为人类活动和自我发展的全部过程都是彻底开放的。从这种观点看,自我实现这个根本概念由于蕴涵了一种尚未实际存在的人的结构的潜在规定性而丧失了其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批判家既不可能具有普遍的批判性,也不可能主张任何一种判断的客观性。辩证思维在经过严格限定的相互排斥的范畴中引入了一种中介因素。人的本质是一种历史的产物,是未来历史进程的基础。它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种客观存在并不表现为一种封闭的、固定的、不变的复合体,而是表现为人类行为的一种开放的、动态的、矛盾的领域,其中某些依赖于历史的因素将会实现并成为人类活动之全新结构的基础,而其他一些因素则将继续潜伏并最终消失。因此,本质通过存在而呈现为真正的形式,形成了自身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存在在总体上是不受限制的,因为它包括了一种普遍的人类结构,包括了一种可能的人的本质。
人类认识和活动的历史,既不是一种先天、有效和理想的所予的现象学发现,也不是一种不可能的乌托邦创造。历史是对理想潜能的超越,是对人之环境的不断的实践改造,同时也是人之不断的创造和自我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