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1844年以后——当上述论断已经作出时——便不可能有人达到了马克思的水平而又不懂得,真正的人的本质已经出现在人类历史中,自然界就是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正如人就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一样。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都属于一门统一的科学,所以,自然辩证法和社会历史辩证法是同一种辩证法。
自相矛盾的是,卢卡奇本人含蓄地指出了主体在认识自然中的作用,但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又明确地否认了它。当他由于自然科学简化了各种现象并使之从自然环境转变为人工环境——其中自然科学的规律可以在纯粹的形式上予以理解,而没有任何偶然因素的干扰——而批评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时,以及当他由于自然科学过分的量化——这种量化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而批评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时,他本人强调了主体在研究和控制自然现象过程中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但他的批评只是部分正确的,它们只适用于各种模型和量化方法被实体化的时候,只适用于现实被还原为各种模型和量化方法的时候(就像当代科学中常有的情况那样)。但是另一方面,不仅是在自然科学中而且在社会科学中,建构模型和定量分析的各种形式是任何有效的现代方法论所必不可少的因素。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全部内容或多或少地都是对资本主义社会之抽象模型的说明和分析;对马克思来说,一切规律都是关系,这些关系在它们没有受到任何次要因素和偶然因素干扰的情况下都是有效的;在这个意义上,规律通过其非表象表现了自身;在这一点上,现象不同于本质。
为了避免有关自然辩证法的混乱,我们必须区分两个经常被混淆的方面:一是卢卡奇在原则上对自然辩证法的批判;一是他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论述的批判。在他的《什么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一文中,卢卡奇对恩格斯发表了某些大多已经得到证明的意见。他批评恩格斯没有充分强调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理论在社会变革过程中的革命作用。他说:
恩格斯采取与“形而上学”相反的对比方法论述了辩证法概念的构成。他强调在辩证法中概念之明确的界线(以及它们所描述的客体)已经消失的事实。他论证到,辩证法是从一个定义到另一个定义的不断转化的过程。结果,片面的、僵死的因果联系必然为两个概念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代替。但是,他甚至没有提到历史过程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最重要的相互作用,更不用说赋予它应有的主导地位了。然而,如果没有这一因素,辩证法就不再是革命的了,尽管它试图(归根到底是妄想)保持“流动的”概念。因为这意味着没有认识到在全部形而上学中都没有触及和改变客体。这样,思想就仍然是思辨的,而非一种实践。而在辩证法看来,核心的问题是改变现实。如果忽视了理论的这一核心作用,构成“流动的”概念的优点也就变得有问题了:即成为纯粹“科学的”事情了。因而理论只能按照它是否符合普遍的科学的状况而被接受或拒绝,无论人们的基本态度如何,或现实能否被改变。[27]
这里不是全面评价卢卡奇的批判的地方。把恩格斯的著作看作一个整体并不完全正确,但引自《自然辩证法》[28]的下述论断却是充分的:
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