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理论对两种不同背景中的事实作了区分:一是实践结构中的事实,它们有着初始的、原生的配置;二是理论结构中的事实,它们在从原始结构中分离出来后作了次生性、中介性的排列。如果说,了解这些事实原初所在的那个结构的唯一途径是通过这些已经从这个结构中分离出来的事实,那我们怎么能够讨论原始结构呢?人们只能通过从实在结构中抽取事实,把它们孤立起来使之相对自主的办法来认识实在结构。这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即分割原一。整个认识就是一种辩证的摆动(与形而上学摆动相反,形而上学摆动的两极都是恒定的量值,摆动记录的是它们之间的外部的反射性关系),一种在事实与结构联系(总体)之间的摆动。这一摆动的起中介作用的能动中心是研究的方法,把这个方法的能动性绝对化(这种能动性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引起了唯心主义的错觉,认为思维创造了具体,或者认为事实只是在人们的头脑中才第一次获得了意义。
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问题[18],涉及具体总体和抽象总体的关系以及两者互相转化的可能性。理智地再现实在的思想过程,如何能够保持在具体总体的水平,而不沉没到抽象总体之中?如果实在从根本上脱离了事实性,就很难在事实中辨认出新的趋向和矛盾。因为,甚至在开始研究任何东西之前,虚假总体就把每一个事实都当成已由某种一成不变的实体化进化趋向预先决定的东西。如果它不是作为事实本身的历史趋向,而是作为超越事实、在事实之外、不依赖于事实而存在的趋向,那么,尽管这个趋向自命为更高等级的实在,它本身将退化为一个抽象,即退化为一种比经验事实等级更低的实在。
抽象原则方法往往会造成虚假的总体化和实体化。这种方法把实在的丰富内容,即它的矛盾性和多方面意义抛在一边,只考虑与其抽象原则相吻合的事实。这种抽象原则造成的总体是空洞的总体,它把实在的丰富内容当作不可理解的非理性渣滓处理掉了。“抽象原则”方法歪曲了实在的整体图景(一个历史事件或一件艺术作品的整体图景),对它的细节也同样毫无所知。它觉察到了特殊的东西,记录下它们,但不能理解它们,因为它无法把握它们的意义。它不但没有揭示事实(细节)的客观意义,相反却把它搞混乱了。它放弃整体性,把所研究现象的整体分解为两个各自独立的部分:一部分与原则相符合并且可以用它来解释;另一部分与原则相矛盾,因而作为一种未说明、未清理的现象渣滓保留在黑暗之中,不能作理性的解释或理解。
具体总体观点与整体论、有机论或新浪漫主义的整体概念毫无关系。[19]后者使整体实体化,使整体凌驾于部分之上成为神话。辩证法不能把总体当作决定着各个部分的、现成的、形成化的整体来把握,因为总体的产生和发展是其规定的一部分。因此,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考察一下总体的起源,以及它的发展和运动的内在根源是有必要的。总体不是一个现成的整体,不是后来才注入内容及其各部分的特性和关系;相反,总体在它的整体的形成过程中同时也是它的内容的形成过程中具体化自身。马克思有一段话明显地强调了总体的创生—动力性质:“如果说,在完成的资产阶级体制中,每一种经济关系都以具有资产阶级经济形式的另一种经济关系为前提,从而每一种设定的东西同时就是前提,那么,任何有机体制的情况都是这样。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