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半自然的分工的废除,致力于利益冲突的废除以及因此致力于利益调控本身的废除,这些都只是激进乌托邦理念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倡导一种导向性价值的多元性,那么这种多元性不是表达大量冲突的利益,而是代之以对提议的价值理念的多元阐释。所有对价值理念的阐释都是不同的但却是同样真实的;价值阐释的多元化表达了与需要的多元性以及生活方式多元性的亲和性。然而今天,需要的多元性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在很大程度上由利益的多元性以及由此而来的利益的冲突表达出来。因此我们必须设想一种主张普遍有效性的价值,而且对于这种价值的普遍奉行必须预设,需要不再通过利益的中介获得表达。必须假设的是,如果我们导向性的价值将是普遍的,那么众多价值中的每一种都必须肃清利益要素——原则上,特定人群的价值满足不与其他群体的价值满足相抵触。这是人类进步所能构想的唯一途径。然而,如果我们要在这个方向上构想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必须假设我们稍后将倡导的主导性价值已经被视为价值理念,并由此它们也被理解为是普遍有效的。因此,我们必须达成最初的共识,把这些价值视为调节性的理论的和实践的理念,此外我们还必须就激进乌托邦的价值理念的有效性达成共识。我们不能把这种共识概念表述为“不断进步”的结果。我们必须为价值理念的有效性预设一个实际的起点,以便我们能够开始构想朝向其普遍奉行的不断进步。
正如我们所知,在哲学的价值理想之中,终极理想始终是最一般的、普遍的或者最独特的、个别的。其实质要么是神、自然,要么是单子(monads);类存在要么是人类要么是个人。不论一种哲学到底将什么定位成特殊的价值,它都绝不可能是其终极价值。
在激进哲学合理性的内在的乌托邦之中,两种终极价值——最一般的、普遍的和最独特的、个别的——恰好相合。马克思本人的哲学视野——至少就《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发现的而言——毫无疑问就是要通过对异化的扬弃,使每个个体都能变得与人的类相同一。对我们来说,这种完全的同一是难以想象的。因此,我们用以下方式来解读马克思的观念。当每一个单独的个人具有一种与人的类自觉的关系的时候,异化将被扬弃并且也有可能谈到一种“社会化的人类”。“同一性”意味着每个个体都能占有人的类之丰富(wealth)的总体;“自觉的关系”意味着每个个体能够从人类的丰富资源中选择出满足个体自身全面丰富发展所需要的东西。因此,人的类的丰富的发展与个体丰富的发展是彼此之间相互关涉的过程。就此而言,两种终极——最一般的、普遍的和最独特的、个别的——实际上在自由人的共同体中确实相一致。
因此,引导我们合理性的内在的乌托邦建构的价值,以及由此我们务必想要提升为价值理念的价值必须是表达这两种“终极”的一致性的价值。为了激进哲学的理想,我们必须选择那些真实的价值,因此是能够没有矛盾地与今天普遍有效的价值——首先就是最高的善,即自由——相关的价值。这些价值还必须能与所有对激进需要显露亲和性的价值共同构想,必须有可能一起应用到同一价值理想之中,并且必须有可能让它们一同得到确证。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举荐能用不同方式阐释的价值理念。显然,我们不能对这些阐释本身说些什么,我们只能表述相关的应然——它们应该是不同的,因为我们毕竟确实预设了需要和生活方式的多元性。如果我们一定要谈谈对未来价值理想的阐释的话,那么那将是一种乌托邦式的乌托邦。然而,建构乌托邦式的乌托邦是诗的关注点——傅立叶(FrancoisFourier)也是一位诗人——却不是哲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