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法想象任何适于人的社会,其中能够完全没有对需要的批判。然而,民主的价值讨论并不是进行需要批判的场合。相反,只有当对需要的批判不会变成一种对需要的专制的时候,人们才能想象它能够存在于直接的和个人的人类关系中。批判决不能质疑其他人的需要,因为,其他人的需要应被无条件地承认,就像表达与其他人的需要具有亲和性的价值必须被视为真实的价值一样。需要是直接个人关系领域的基础。因此,对需要的批判只能被表述为劝告(advice)。这种劝告的前提就是其他人——这个具体的人——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价值。单就这一个原因来说,对需要的批判就不能是一场民主的价值讨论的主题。
当批判采用劝告的形式时,那么从奉行第二种理想的视角来看(即善的理想),引导它的主导性价值就是第三种理想的价值(即美的理想)。一个人对另一人说[这么做是因为他(她)对他(她)来说很重要,因为他(她)爱着他(她)]:“我承认你的需要,但是我认为,我想,我觉得你能够发展更多能力;你拥有的能力是这些需要无法促进反而抵触的。”然而,用语言表现至多只是这种批判的一个方面——其本质是辅助性的。对需要的批判是劝告,因为其中决定性的因素不是合理性的论证而是积极的爱。对需要批判中的积极的爱是一种教导的手段。但是,制度化的哲学的价值讨论并不是一种教导性的制度,同样,价值讨论本身——在其非制度化的形式上——也不是一种相互的教导,而至多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因此我之所以将对需要的批判称为劝告,是因为这种批判始终以承认他人的需要为起点,并且始终是一种相互的过程。
要发展一个人自己的能力及相应的需要,要尽可能地占有给定的社会丰富性——这被设想为我们激进乌托邦的一种构成性的理念,也可以被这样思考。人当然是有限的存在;因此其能力和相应需要的发展就不可能是无限制的。保证个体“节省”自己的能力和需要不是社会的职责:生命的有限性会对此负责。人确实必须主宰自己的能力和需要,因为所有质的需要的发展都与我们人类的条件相矛盾。
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论个体如何在既定水平上通过占有社会的丰富来发展自己的能力。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论两种终极,人类与个体。无论如何,人类不能成为人的能力发展的唯一参照点。能力的长足发展预设了一项任务,更进一步说,它预设了制定这一任务的人或者这一任务关涉的人。对承认的需要是一种固有的人类需要。人发展自己的能力不仅为了自己也是为他人着想,他们希望自己的个性能得到承认,他们在他人的承认中获得对自己成就的确认。
激进的民主,作为制度化的哲学价值讨论体系,调控着间接的人类关系。个体作为纯粹合理性的存在者参与到讨论中来。然而,人并不仅是合理性的存在者。他们并不仅仅想要自己价值的真实性得到承认,他们不能仅仅通过参与合理性的讨论就得到满足。民主的价值讨论发展了一种单一的能力和一种单一的需要:合理性的论证的能力和需要。但是——在美的理想的意义上——合理性乌托邦的一种构成性的理念是人应该和谐地发展许多在质上不同的能力和需要。人类能力的发展离不开共同体。只有一个共同体才能提出个人的任务;只有一个共同体才能不依赖于全部社会相关性、新奇性和成就的大小,确保对努力的承认以及对所有能力的发展和所有努力的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