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的“自在”方面仅仅是倾向性的:这里一再产生把生活转变为“为我们的生活”的需求。这些与人之生活不可分割的渴望,尤其成为“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的基础。假使这一需求不是暗地里——的确,常常是暗地里——出现于日常生活之中,并能动地存在于“自为的”类本质对象化赖以生长与发展的材料(问题、思维和活动方式)的生产之中,那么这些“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根本不会出现。中国的长城也不能把“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同“自为的”类本质对象化分离开来,把排他主义个人同个体分离开来;同样,任何部分都不会把那些被导向“自在的”类存在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同那些构成“自为的”类本质对象化基础的行为方式与思维方式划分开来。
三、日常生活中的个性[6]
我们在这里将仅就个性同日常生活的一般关系对个性加以探讨;尽管是基于一个不同的观点,我们还是回到那些为我们提供出发点的问题。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根据我们对日常生活结构业已获得的了解,我们能否断言人的个性同这一结构以一致的方式相关联?进而我们将把注意力转向作为“自为的个性”的个体,最后我要对日常生活作为典型的“为我们存在”在其中成为可能的领域,提供一个结论性的分析。
(一)个性同日常生活结构的关系
每个人都降生于“自在的”类本质对象化的结构之中,这是事实。每个人都必须占有特殊的“自在的”对象化,而且这是凭借重复性实践以及重复性思维而进行的,这也是事实。实用主义、过分一般化、经济化——只提及几个例证——相应地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逆转的行为模式。任何人除非以我们业已描述的方式占有这些结构,否则就无法在日常生活中存活。但是,由此是否可以推论,每个人都以一致的方式与他出生于其中的现成结构相关联?由此是否可以推论,日常生活世界对每个人都总是纯粹占有异质活动的适应过程在其中接踵而至的领域?
海德格尔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7]在他看来,“自在的”对象化世界是“现成上手的”世界,其中对象处于“手边”供我使用,我所应当做的就是运用,使用现成的存在于“手边”的对象、习惯或精神过程。这说明日常生活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人的个性在其中活动的场所。但是谁也不可能真正从日常生活缩回,因而人注定要成为双重存在:他把像“他人”,像“任何人”一样的活动的“非真实存在”同作为“向死亡存在”(Sein-Zum-Tode)的真实存在结合起来。[8]
我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并不对海德格尔关于异化的日常生活的深刻分析提出疑问。然而,我不认为日常生活必然是异化的。归根结底,日常世界异化的原因不在于它的结构,而在于那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异化关系借之成为典型关系的社会关系。我并不否认日常生活和异化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我是说,日常生活结构是这样的,以至于甚至在与类本质不具备任何自觉的关系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在这一结构中成功地生活。如果我们把我们的世界、我们的环境当作“手边”的某种东西而与之打交道,那是因为事实上我们甚至在没有任何特别丰富的质疑和反思,而只以同他人的简单联盟为基础(做“任何他人”所为之事)的条件下,也能在日常世界中维持生存。由于这一原因,只要社会关系是异化的,日常生活就倾向于异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