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所有其他形式的具体的人类活动一样,这种活动本身在特性和起源两方面都是由社会性决定的。“……因为直接的感性自然界(sinnlicheNatur),对人说来直接地就是人的感性(Sinnlichkeit)(这是同一个说法),直接地就是另一个对他说来感性地(sinnlichvorhandne)存在着的人;因为他自己的感性,只有通过另一个人,才对他本身说来是人的感性。”[106]人必须学着去看、听、想,等等,而在学习过程开始以前,学习的结果(作为任务,作为他必须掌握的东西)早已为他规定好了,表现为人类语言的形式,或者表现为一种现存的社会意识的形式,这种社会意识的主体结构纲要是在一种给定语言的语法—语义特征中确定的。为了参与社会生活,个人必须通过“学习”或占有来发展和获得一种对现实的相对稳定的现象关联,这种关联的结构同存在于作为外化的社会意识的语言中的、被独立地给予他的关联和结构相对应。[107]只有通过把对感觉发生影响的具体情境拆分为元素——这些元素与这种固定在语言的语义结构中的关联相对应,即这些元素中的每一个都具有社会性地决定的、稳定的一般意义——人才能把环境世界感知为独立于他的事物,觉知为一种由持存的元素(“事物”)构成的客观现实。如果我们只考虑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与他的环境之间的物理—心理交互关系,就无法理解这种存在于人的观念中的世界的关联,也无法理解人对于他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各个方面和各种元素的实际经验知识的出现和真实发展。它们是历史的—社会的产物,是被人的物质性实践和社会生产决定的——至少归根结底是被人的物质性实践和社会生产决定的。“……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Bestatigung)……所以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Sinnlichkeit)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Wesenskrafte)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Bildung)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108]
但是马克思认为,意识的历史性不仅是被实践所决定的意识形式的连续不断的变化。这种变化本身表现为一个具有确定方向的过程,一种进步,马克思在《手稿》中把它界定为“感觉的人道化”——在上面的引文中已经可以看出。
随着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发展并获得更高的普遍性,随着实践所覆盖的对象及客观关系的范围日益扩展,越来越多的对象及其特性等进入人的意识。那些在对象与感官的接触中没有直接意义,在对象与感官之间的相互作用中没有被主体觉察的对象特性,在这个对象与其他对象的关系中作为工具和结果可以获得重要意义,它们真正成为知觉关注的对象,真正成为有意识的知识断定的对象。随着人类走向实践上的普遍性,作为必然结果,人类发展了精神上的普遍性,也就是说,人类发展历史可以归结为超越阻碍人类认知的一切现存的具体限制的趋势。然而,这种普遍性不能简单地从范围方面理解为知识总体在数量上的扩张。在实现普遍性的过程中,意识本身作为心理活动的特性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同时涉及意识与认知主体的关系以及意识与认知对象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