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一些对马克思的解释,尽管在当代关于马克思的讨论中还相当流行,但至少在我看来,它们不再能够充作满足上述要求的够格的候选者。例如,关于马克思是辩证唯物主义者的解释在某些国家和在某些共产党中(特别在执政的共产党中)还依旧是官方解释,因此,或许在世界范围内(不是在南斯拉夫)这一解释在数量上还占优势。除了许多教条主义-官僚主义的假哲学家外,一些著名的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例如布洛赫,起码在名义上还持这种解释。[3]关于这一概念的各种缺陷,例如非批判的唯物主义形而上学、非历史的自然辩证法和机械的反映论,在南斯拉夫和其他地方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有相当多的论述。那时我本人对此也写了许多。对于已写的现在没有更多要补充的(也没有要删节的)。从那以后再没出现这一概念的某种新的、更为新鲜的种类(或许除了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模式以外,它在此期间也不太时髦了),因此从这方面说,没有必要重新批判分析辩证唯物主义。当然,如果目前恢复,甚至以旧有的众所周知的形式恢复这种原则上早已被扬弃的概念的趋势继续发展,那么或许有朝一日这种外部的原因会迫使我们重新同它们打交道。但是,目前还不必要。
另外一种解释认为马克思首先是“政治经济学家”,是资本主义(甚至社会主义)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关于这种解释我现在不想重新讨论,因为我早已指出过马克思不是政治经济学家,而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家。当然,或许也有人会问,那样的话为什么不把马克思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家的解释当作一个重要的解释呢?的确,我决不是想丢掉这一解释,相反,我力图把它表述得更清楚。批判某种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可以从另一种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出发,从一种在政治经济学范围内更高的立场出发。但批判政治经济学本身则不能从政治经济学自身的立场出发,而应从一种非政治经济学的立场出发。我们的问题就在于,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的立场是什么?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哲学,还是革命思想?或许这三种立场中哪种也不是?
我们首先从马克思是历史唯物论者这一解释开始探讨这一问题。对马克思思想的这一解释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流行的(因而也是最重要的)解释之一。这一解释的声望和影响自然要归功于某种自身固有的质量,但无疑也要归功于它的作者——恩格斯的声望和影响,他在自己的一些著名著作中阐述了这一概念,这些著作在马克思在世时就发表了(《卡尔·马克思》、《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而在马克思墓前的著名讲话中又重复了这一概念。当然,根据恩格斯的观点,不能把马克思的思想只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他认为马克思有两大发现——“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发现和“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资本主义社会运动的特殊规律”的发现(“剩余价值理论”),而除了这两项主要发现外,马克思在其他各个领域中(甚至在数学中)也有许多发现。然而,恩格斯在上述著作和其他著作中把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明确地确定为马克思的两大发现,而历史唯物主义又是第一和最重要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