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在早期著作中(不仅包括《手稿》,也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通常用劳动(Arbeit)这个词表示这种特殊的人类生命活动,不过他也用生产(Produktion)这个词表达同样的含义——这两个词对他而言是同义词。然而,他在晚期的经济学著作中对这两个词作出了明确的概念区分(首先出现于《大纲》笔记本3)。在晚期的“经济学”方面的著作中——例如在《资本论》第1卷著名的第五章中——劳动(德语词是“Arbeit”,此处英文版却翻译为“Labour”)仅表示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劳动是一种自然力(即劳动力)施加于自然物质的活动(见《资本论》第3卷第840页),即使一个单独的个人反常地、特意地与他人隔绝,劳动依然可以进行。也就是说,作为“labour”的劳动表示可以独立于其社会形式的技术过程(把劳动过程等同于技术过程明确地阐述于《剩余价值理论》,见《马克思恩格斯著作》MEW版,迪茨,柏林,第26卷,第2册,268、270等页)。但是在这种意义上,“劳动”仅仅是一个抽象,虽然不是“任意的抽象,而是在过程本身中进行的抽象”(《大纲》,303页):这个技术过程实际上只能在某种确定的社会形态中存在,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唯有以人与人的关系为中介才能实现。因此,作为“labour”的劳动仅仅构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的一个方面或侧面,这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的另一个方面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态”得以形成的过程,即经济生活中的不同社会因素之间的确定的生产关系得以实现和变化的过程。后者被马克思在晚期经济学著作中称为生产过程,即“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大纲》,87页)。早期的哲学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概念(labour)无关,而与“生产”概念相关。当马克思在《手稿》中介绍对劳动的哲学人类学分析时,这一点已经显露出来:“劳动(Arbeit)不仅生产商品,它还生产作为商品的劳动自身和工人。”(《著作》,289页)更精确地说,马克思早期哲学手稿中用“劳动”(work或者production)这个范畴表达的东西,在晚期的经济学著作中借助如下术语得以表达:“人类创造物质生活的过程”、“真正的社会生活过程”、“社会的生产性的生活过程”等(对应的德文分别是“dermaterielleLebenserzeugungsprozessderMenschen”、“derwirklichegesellschaftlicheLebensprozess”、“derproductiveLebensprozessderesellschaft”)。这些术语显示了马克思的研究中尚未分析的对象和一般出发点,它们的纯经济学内容后来被清晰地表述为“社会生产的总体过程”的概念。
[20] 《德意志意识形态》,7页,纽约,国际出版社,1960。
[21] 《经济学哲学手稿》,米利根译本,114页。译文有改动。
[22] 《资本论》第1卷,177页,莫斯科,外文出版社,1968。
[23] “只是有了用于新生产的最初的产品——哪怕只是一块击杀动物的石头——之后,真正的劳动过程(dereigentlicheArbeitsprocess)才开始。”(马克思:《1861—1863年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2版,第二部分,第3卷,第1册,87页)
[24] 马克思本人反复应用这个对比,参见《资本论》第1卷,179、341等页。
[25] 《大纲》,90页。
[26] 同上书,489页。
[27] 《资本论》第1卷,177页。译文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