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革命不仅是一种人的变革,而且也是一种“宇宙”的变革,即创造一种根本不同的存在“模式”[11],这种自由的、创造性的存在不同于任何一种非人道的、反人道的或尚未完全人道化的存在。
8.革命不仅是一种存在形式向另一种更高的存在形式的过渡,不仅是存在的一种特殊的断裂和飞跃,而且是最高的存在形式,即在其完整性上的存在本身。革命是创造性最发达的形式,是自由最真实的形式,是一个开辟了多种可能性的领域,是一个全新的王国。它是存在的真正“本质”,是其本质的存在。
9.如果革命不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而是存在本身,它就不可能通过任何“社会科学”而得到充分的思考。只有革命和那种作为对革命的一种思考的哲学,才能(而且必须)思考作为革命的存在(或作为存在的革命)。
10.只有革命的哲学概念才能恰当地思考革命,而且只有在这一条件下,这一概念才既非纯哲学的,也非纯粹的概念。哲学只有废除自身,从对革命的思考上升到作为革命的思想,才能介入和思考革命。
这种经过概括的革命观已经受到一些反驳。我们在此不可能全面讨论这些异议;因此,我们只涉及一些最重要的异议——只涉及那些旨在其核心并似乎想要驳倒它的异议上。这些异议主要有:
1.试图找到一种真正的革命概念在原则上是不可能的。概念不能被划分为真概念和假概念,而只能根据一定的既定观点划分为适当的概念和不适当的概念。
2.由于概念可能有好和不好之分,因此革命的概念便被认为是不好的:(a)因为它代表了一种社会学的无目的扩张,并使之转变为一种哲学概念,而且不仅是转变为一种社会哲学或哲学人类学的概念,甚至是转变为一种宇宙论和本体论(它们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的概念;(b)因为这种概念之无力和神秘的扩张背离了革命活动(即反动的)。
3.由于这种革命概念的不当扩张,我们对待哲学的态度也是不公正的,因为我们将一个不属于它自身的主题强加给它。这种无视人和世界之广泛问题的哲学远非就是迄今的或它可能是的哲学。
我们所提到的这三种异议似乎是十分有力的,我们试图揭示其现实力量。
与第一种异议相联系,我们必须立即强调,我们主要感兴趣的不是革命的概念,而是革命本身。澄清概念固然非常重要,但我们感兴趣的不是纯粹的概念分析,而是对革命的思考。在这种思考中,我们不仅要澄清革命的“现象”,而且要构造这种现象。对第一种异议的这种答复在此是作为一种未经证明的论断提出的。我们所以有意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相信,只有给出对第二种异议的恰当答复,才能对第一种异议的这种答复提供一种证明。
第二种异议认为,上述革命概念来源于一种站不住脚的理论观点和一种反动的实践观点,其理论上的荒谬性在于其言过其实的扩张性,而且这种十分无谓的扩张性还代表着其反动性的理由。
对这种异议的适当答复只能存在于对上述十个论点的辩护中,其中,正如大家已经看到的,我试图通过一系列成功的、使其逐步扩大和深化的步骤来澄清革命的概念。从作为“暴动”的革命概念,经由作为权力从一个阶级向另一个阶级转变的革命概念,达到了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结构的革命概念;由此再通过作为一种人的变革的革命概念,达到了作为存在之本质的革命概念。
这是一条正确的途径还是一条错误的途径呢?我们能够逐步澄清、证明和捍卫这一路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