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因此,人的产物,在异化关系的范围内,转化为一种与人格格不入的力量,它和人的意志对立着,使人的计划化为乌有,威胁人的生存并统治着人。
对“异化”的这种理解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特别是由存在主义及其文艺广为传播的含义毫无共同之处。诚然,被异化了的人正如卡缪在其《局外人》、萨特在其《恶心》中所表现的那样,的确反映了当代生活中一种极重要的现象。但是把这种现象和一般的异化等同起来,从定义上给“异化”的意义加上主观的含义,即提出异化永远意味着“自我异化”,这是对“异化”这一现成词的滥用。某些自诩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作者居然也作过这样的发挥。这就在那些因阅读具有哲学倾向的文艺小说而接触到异化问题的读者的思想中造成了更大的混乱。这肯定是对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的一种曲解。在马克思看来(从他青年时代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起),“异化”首先是指一种客观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的产物——包括宗教、意识形态、国家、商品等——对人而言发生了异化,即摆脱了人的控制,而成了与人相对立、相敌对和格格不入的独立力量。
这就是马克思当年所理解的“异化”的基本意义。
(2)现在尚须解释的是下列三个术语。这对理解马克思异化理论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是人们翻译马克思著作时遇到困难的根源之一。马克思在德文中使用了三个意义相近的术语:Entfremdung(异化),Entausserung(外化),Verausserung(外在化)。马克思是否把这些词完全作为同义词来使用,而忽略了这些术语在历史上所具有的语义区别呢?能否像某些人那样,干脆只谈一个异化-外化理论呢?
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至少牵涉马克思青年时代的著作时是这样。即使到了后来,在马克思把这两个术语并列并用逗号分开,从而原则上无区别地使用这两个术语时,人们也不能肯定马克思是把它们作为同义词来使用,还是他想借它们含义上的区别,来扩大这些词所表达的内容。
这些语义区别,在别的语言里,由于没有适当的对应词,只有通过描述才能表达出来。Entfremdung(异化)一词比较强调异己的意思,而Verausserung(外在化)一词同Entausserung(外化)一样,是和17世纪法律思想的传统相联系的,在德文中意思是“转让”、“出卖”,恰好和罗马传统上的“异化”一词在司法上的意义相一致。为了避免误会,有必要回顾一下马克思在原文中并没有使用过的一个词aliénation(异化),这个词是作为Entfremdung(异化)的对应词由法国存在主义使用的。存在主义,虽说对复兴异化理论有着不容置疑的功劳,但在这个概念上引起了莫大的混乱。第一,它把异化归结为自我异化,这样对这一问题就提出了主观解释,从而违背了马克思的传统的意思;诚然,存在主义考虑到了马克思的传统的意思,但却没有真正理解。第二,它按普通语义学派所主张的“词汇专用”原则,引入一堆概念模糊的词语;这些词语不仅仅构成概念的语义范围,而且也在歪曲着概念的语义范围。这样,aliénation被翻译成了Entfremdung,而aliénation实际上相当于Verausserung(外在化)这个词。某些法国哲学家把Entausserung(外化)一词译为extranéation(这是M.依波利特造的新词)当然不对,还有的译为extériorisation(外在化)也是不对的,因为在黑格尔哲学的概念系统里,extériorisation有特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