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明发生道德冲突的情况,对宣道精神是一个打击。首先,宗教的宣道精神认为宗教已解决了一切道德问题,因为它已善意地为我们传授了十诫,并教导我们不应偷盗和杀戮,应当爱邻人、行善事等。同样,这对于偷偷摸摸的宗教说教精神也是一个打击,它是在世俗的外表下给我们传授实质相同的东西:绝对的命令和禁止。应该清楚地看破:人们宣布绝对的道德原则,同时他们就是在宣布那些不论其形式如何,而本质上是宗教内容的东西。只有这一点不同,即公开的宗教态度至少比较合理些:这时只是一些由一个更高级的创造物颁发的他律性的准则,因为这些准则是永久的、不变的、绝对的。肯定这些准则是绝对的(在这种意义上这些准则就是永久的,是具有不可争议的性质的)的人,既然他肯定它们是出自无上命令,出自人性等,实际上他就是宣布宗教所宣布的同样的东西:这就是他律性的准则。它们只是表面上属于人间世;人性、先天的命令等,其来源则是不可知的,是超人间的,须求助于精神,求助于“人性”,简而言之是神秘的。它们与唯一的真正人间世——人类社会的世间——是毫无共同之处的,它们不是它的产物。这里缺少一个创造主,因而就表现出明显的矛盾。
因此一旦面对产生冲突的情况时,这种说教精神就破产了。道德处方的万灵药,用于发生客观冲突的情况就显得无效了。当说教精神认为它已完成了它的工作,它已宣布了圣仪的禁令和义务时,问题也就开始了:似乎经常是一道命令的完成,同时就产生对这道命令的违犯。这里问题不在于对道德命令或道德禁止的体会,而在于从那些都不见得怎么好的实施办法中去选择一个。应该选那最好的、为害最少的。但是应该如何选,以什么为准则?在这方面一切道德论,不论是宗教的或世俗的道德论,都没有回答。二者都教导我们:“不要杀戮”,但是他们没有给一个(对别人,或对别的许多人)违犯了这个戒律的人规定出遵守这个命令的情况。例如,听从这种无上命令,我没有去杀死一个叛徒,从而使我的许多地下工作同志遭致死亡。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对绝对准则的说教者及其代言人进行攻击是容易的,但要解决生活提供给我们的实际冲突却是不容易的。因之,一种在这样的情况下——正是这里开始了现实困难——行不通的说教,是无价值的。只靠强盗和小偷自己“悔过自新”,而对某些正直的人,当现实不顾他们的意志和愿望,逼迫他们做坏事而希望有人教导他们该如何正当地生活时,不能回答这类问题的说教是无价值的。因此说教的这种神圣天职,在某一时期虽亦争取了我们的某些“空想家”的信仰,但终于是走进了死胡同,并遮蔽了真正的问题。处于复杂的生死关头,如果我们只晓得重复一件事——说教重于政治,那我们就只好给自己发一张偶像崇拜的证书,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说谁在行动上能援助我们。只是在回答什么是道德、在产生冲突的一些两可的情况中应如何进行选择等问题时,问题才开始。现在我们就要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
首先,我们来研究一个具体问题。我不选一个不相干的例子,而选一件近几年来使某些人士苦恼的事例。我认为只有这样,只有如人们所说的单刀直入,才能进行一次与马克思主义接触的人的对话。换言之,一方面是组织上的纪律给我某件任务,另一方面是我对此任务有抗拒,或者是认为我有义务去完成的这种行动是非正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道德的冲突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