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为了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全面反映世界,就必须这样做。诚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导我们:个人问题只有在一种最广泛的社会关系之中才能解决,而且对支配着社会生活的规律的认识,乃是正确掌握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条件。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曾断言,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可以穷尽个人问题的内容。只要人们会死和怕死,只要人们会失去亲人和怕失去亲人,只要人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会遭受痛苦(只要人类存在一天,这类问题就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存在着),那么,他们不但要求知道社会形态怎样不断地改变,也要求知道应该怎样了解他们的个人问题,以及应该怎样行动。任何一种想提供明确的世界观的理论必须回答这些与这个世界观有关的切实的问题。不谈这些问题就是认输,只会使自己倒霉。
第二,马克思主义如果要在反对唯心主义流派的斗争中占领思想阵地,那么只有当它对那些争论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创造性的结论后,才能取得胜利。只有这样一种不是虚无主义的而是积极性的批判,才是真正有效的批判。根据这个理由而且同时考虑到这种争论的政治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岂不是应该赶快而且尽可能广泛地投入个人及其命运的问题吗?这个问题过去被他们忽视了,但现在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应。
二、生活的意义
只有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才能解释为什么哲学家今天经常地,尤其是在青年的会议上,遇到涉及生活的意义的一些问题。我得承认,人们就这些问题对我频繁而固执的询问,不仅迫使我对这个问题有所考虑,而且还迫使我改变了对这个问题的态度。
多年以来我专门从事对新实证主义的批判。从某些方面说,现在对此我还颇感兴趣。这并不妨碍我把这种思潮,如在类似的情况下常发生的那样,看作是所有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派中以它的思考方式和表述的精确性对我最接近的一个流派。正因为这样,批判新实证主义对某些观点所提出的错误假设和错误结论,在我看来就显得非常重要。然而我对于新实证主义派对纯粹词句上的思辨和形而上学的反感却是有同感的,这种反感最近还支配着——至少是主观地——“维也纳学派”的创立者。每当开始对“失望的态度”、“生活的意义”等作模糊的考察时,我就感到真正的恼火。我之所以提起这样的情况,是因为至少对于“生活的意义”这个问题,我准备作自我批判。的确,我并没有改变对笼罩在这一领域的黑暗的意见,但是事实令我确信必须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最坏的哲学莫过于象牙塔的哲学。一个哲学家,如人们对他所要求的那样,应当具有社会意识,所以必须适应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命令。倘若这个问题不够清楚,就应努力使它明确起来;倘若它是承袭了形而上学的恶劣传统,就应设法割除这种肿瘤。然而拒不回答一个明显地令某些社会阶层苦恼的问题,则是采取了不正确的态度。不重视一个具体哲学问题的社会需要的哲学家,是要遭到严惩的——是会脱离他所处的时代,停止他对于这个时代所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