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国思辨哲学的理论中不难看出,辩证的历史决定论一经产生就是一种关于人的自由的理论,尽管这一理论的最初形态采取了唯心主义哲学的形式。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这一思想传统,并把自由与必然的矛盾的解决建立在对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的理解上,由此创立了一种基于实践论的、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即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
在马克思看来,以往旧哲学的一个共同的、根本的缺陷就是忽视了或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3]显然,这段话也表明了马克思的哲学有别于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基本立场,这就是要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从这个立场出发,马克思对人的存在以及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自由与必然的矛盾作出了实践论的诠释。
一、马克思对人的自由本质的论证
受德国思辨哲学的深刻影响,马克思同样明确地指出人的存在或人的本质的自由性,并将其作为他的历史哲学观念的出发点。但他并不是像黑格尔那样,把人的自由归结为人的自由意志,而是归结为人的感性的、物质的活动。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4]人的存在或人的本质的自由性并不是一种虚幻的观念,而是首先存在于人的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即劳动之中的,“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本身对人说来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而生产活动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在这里,马克思并不是否认人的意志的自由,而是指出人的生命活动才是人的存在的根本,而人的意志不过是这种生命活动的自觉性特征,如果把自由意志同人的生命活动剥离开来,那就只能把自由意志设想为某种与人的生命活动无关的、自在的从而也是神秘的精神存在物,而这正是黑格尔哲学的出发点。因此,必须把人的自由回归到人的生命活动中。正是由于劳动这种属人的生命活动是人的“类”的生活,自由才是人的普遍的本质。马克思指出:“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