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体论问题:探索马克思本体论的理论前提
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无法回避的理论前提是对“本体论”的理解,即:对本体论作何种理解,我们才能够提出并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反过来说,对本体论作何种理解,我们又必须拒绝把本体论“塞给”马克思哲学?从当代中国哲学界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所论争的问题看,关于本体论的讨论主要是从三个不同的层次展开的。
其一,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一个时期内,哲学界基本上是在直接断言的意义上论争“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或“究竟什么是马克思的本体论”。这种论争隐含和回避了关于“什么是本体论”的理论前提,直接展开为对何种本体论为“正确”的论争,由此构成了延续至今的关于“物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和“社会存在本体论”等各种提法之间的论争。
其二,在关于“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的论争中,逐渐出现了以哲学史为背景的对“什么是本体论”的反思,由此越来越清晰地凸显了当代中国哲学界关于本体论问题的三个理论聚焦点:一是如何理解和评价本体论的“原义”(即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合理”)的问题;二是这种“原义”的本体论是否具有哲学的普遍性(即本体论的“问题是否普遍”)的问题;三是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发生了历史演化(即本体论的“引申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合理”、“问题是否普遍”、“引申是否合法”的不同回答,不仅构成了哲学界“坚持”和“复兴”本体论与“拒斥”和“讨伐”本体论的论争,而且直接构成了能否以本体论解释马克思哲学的论争。问题很明显,如果本体论只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一种形态”即已经被现代哲学所否弃的理论形态,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不仅否认本体论的“原义”的合理性,不仅否认本体论的“问题”的普遍性,而且也必须否认本体论的“引申”的合法性,因此也就必须否认作为现代哲学的马克思哲学具有本体论。或者说,如果本体论只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一种形态”,那么关于“马克思的本体论”的讨论,就只能是源于对“马克思哲学”和“本体论”的双重“误解”,并且只能是造成阐释“马克思哲学”和“本体论”的双重“误区”。这表明,讨论“什么是本体论”或者追究关于“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的理论前提,并不仅仅是推进了对“本体论”自身的理解,尤其重要的是,为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拓宽了理论视野,深化了理论思考。
其三,正是在对“什么是本体论”的反思中,人们逐步地把对“本体论”的追问诉诸对“哲学”本身的追问,诉诸对“哲学”演进过程中所形成的本体论变革的追问,从“哲学”在人类生活中的独特价值及其历史演变,去思考“本体论”的“原义是否合理”、“问题是否普遍”、“引申是否合法”等问题。这种思考,把“什么是正确的本体论”和“什么是本体论”的问题,引导为“何以有本体论”和“本体论的历史形态”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构成我们在新世纪讨论“马克思的本体论”的直接的理论前提。
哲学是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的理论表现,或者说,是以理论形态所表现的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哲学对人类自身存在的理论思考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人自身的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即:人为什么能够存在?这种对人的存在的根据的追问,构成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因此只有把“本体论”与人的存在联系起来,才能回答“何以有本体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