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实践唯物主义。今天我们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标称过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来重新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并不是单纯概念的替换,而是有更重要的意义。这样也许更能把握和表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和实质,孕育着哲学的突破。
一
我们都知道,马克思在创立他的新世界观时,是以对实践和主体性的阐述来划清他的哲学和一切其他哲学的原则界限的。他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而如果不从实践和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和现实,就不可能有对它的正确把握,就不可能有正确的世界观。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的观点摆到了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基石的位置上,而不是如同我们过去所理解的仅仅是把实践作为一个认识论范畴来谈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唯物主义的地方,就在于它强调实践,强调主体的方面。
实践是主体改变客体以满足自身需要的自觉、能动的活动,它包含并体现着主体丰富的内心活动,例如主体对真、善、美的追求,知、情、意三方面的统一。实践本身就体现了主体方面的作用。如果说不从实践、主体方面去理解就不可能正确把握对象和现实,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不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就不可能正确理解实践。人类实践不同于动物活动的特点就在于它的主体性。当然,实践的主体性既可能是肯定的,也可能是否定的。实践的肯定的主体性使自然界不断发生着既合主体目的性、又合客体规律性的变化,人类世世代代创造并积累起来的巨大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是经过实践肯定的主体性的凝结和证明。实践的否定的主体性,导致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污染。人类实践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就是不断克服其否定的主体性及其所导致的后果,沿着肯定的方向强化和推进其主体性,使世界越来越合乎主体的、人的需要。
我们所面对的自然界就是实践地生成的或与实践这样那样联系着的自然界。离开实践的(或为了实践而被人们观察、认识的)自然界,对人来说,虽然存在着,但没有意义。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毫无疑问应当是从实践、从主体与自然的关系上去考察这个本来已具有属人性质的自然,属人的自然是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由自在的自然转化而来的。很明显,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根本理论前提的是物质一元论。因此,我虽然主张从实践方面去理解自然,但不同意“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的提法。
二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也是以实践观点为基础的。同离开实践观点就无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一样,离开实践观点也不能正确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在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中。没有生产实践为人们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人将无法生存,也谈不上其他实践活动。不理解生产关系在全部社会实践中以及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既不可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也不可能理解它的历史观。
生产实践所解决的是社会(人)和自然的矛盾。此外,人类社会内部还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但所有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都是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发生的,因而也都需要立足于生产实践的客观要求来加以处理和协调。不顾生产实践或离开生产实践去随心所欲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只能把社会引向束缚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混乱无序状态。生产力标准是判别社会矛盾和社会关系处理得好坏与否的根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