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称他们所创立的新哲学为“新唯物主义”或“现代唯物主义”,亦称之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后来人们又把它归结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便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理解“唯物主义”这一中心词的那些不同的限定词的含义以及其间的关系?“新的”或“现代的”作为一种时间上的划分,自无理解上的问题。问题在于“实践的”与“辩证的”、“历史的”诸词的含义以及其间的关系。这一问题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热烈的争论。一些人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另一些人则坚持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提法;还有一些人则主张以上两种提法可以并存。本文在一定意义上同意后一种观点,但认为,实践性是马克思哲学的最本质特征,辩证性、历史性是实践性所内在地具有的,而不是与实践性外在地并列的东西,因而必须由实践性而得到规定。在此意义上,可以把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规定为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
一、现代唯物主义的实践性
对现代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考察,离不开与唯心主义以及古代和近代唯物主义的比较。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各种哲学的本质特征也都是体现在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上的。但这里所说的“解决”,不能被抽象为只是在思维与存在之间二者择其一的问题,而是应该像恩格斯那样,将其理解为一个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体系,视何者为第一性与是否有同一性的问题只是体现于这一体系中的最一般、最根本的东西。从这样一种具体的态度出发,我们才不仅能够严格地把握唯物主义区别于唯心主义的本质特征,而且能够进一步严格地把握马克思的现代唯物主义区别于古代与近代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
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方式上看,唯物主义是一种以不受人任意支配的、具有空间特征或可感特征的外部客观存在为基础去说明世界、说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路线,它正与以内在的、无空间特征或可感性的思维(主观的或客观的)为基础去说明世界的唯心主义相对立。但进一步看,如何规定这种客观存在,则进而凸显出了唯物主义不同形态之间的本质差别。
古代唯物主义是独断论的,当其设定一种基本存在去说明世界时,并不能对其所设定的原则的合理性提供一种知识论上的论证。近代唯物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对立的近代哲学,它不能满足于古代那种独断的设定,而力图从感觉经验的受动性上去论证物质存在的客观性。这种经验论的唯物主义使解释世界的基本原则具有了认识论上的依据,是一个重大的进展。但经验论是必然要走向怀疑论的,因而唯物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必须超越这种狭隘的经验论原则。
但最先试图超越经验论受动性原则的是德国古典哲学。它通过对经验原则的改造而抽象地发展了能动性原则。康德已把经验理解为一种思维范畴对于所与感性材料的能动的构成作用,而黑格尔则进一步把经验理解为一种意识自身的辩证运动。它作为精神或意识的辩证运动,不仅产生知识,而且产生对象。经验概念被完全唯心主义化了。这种唯心主义的超越显然是抽象的,但其中却也包含合理的内核,即它以一种抽象的方式表达了人类对于外部自然的能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