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在人类思想文化的各种现象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例如,艺术显然是一种不可能离开虚拟的思想文化现象。艺术起源于对现实的摹仿,但真正的艺术品,其与它所描绘、所言说的东西之间的关系绝不是简单的现实原型与摹本的关系,艺术品远远超越了它所描绘、所言说的现实本身的范围而具有虚拟性。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一幅宗教画,你能说它有什么现实的原型供人们对照吗?但它由于人的创造性而感动了古今多少能领悟人类内心真实的人们的心灵,包括不信宗教的人![3]当然,虚拟不是虚构或捏造,虚拟不是与现实毫无联系的。例如,即使是与传统真理观相联系的文艺典型说,其所说的典型就具有虚拟性(尽管传统真理观从“在场形而上学”出发,把典型解释为“恒常的在场”)。一部好的小说所描写的典型人物,虽然在现实中不存在,但他在读者心目中又似乎无处不在。我以为这“似乎无处不在”的“现实中的不存在”正是虚拟的特性,正是人的创造性之所在。我们经常说的“艺术家创造典型”,我想就是这个意思。“现实中不存在”,是因为它是虚拟的;“似乎无处不在”,是因为虚拟不是捏造,它与现实是有联系的。康德以前的艺术理论一般是以善和真的现实标准来衡量美,这实际上抹杀了或者至少是忽视了艺术的独立自主性,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才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次为审美意识之超越现实的特性,为人的艺术创造性,从而也为艺术的独立自主性作了明确的论证。[4]在这方面,康德可以说突破了传统真理观的窠臼。
虚拟不仅表现在逻辑概念的思维活动中,而且特别表现在无逻辑性的想象和幻想中。文学艺术中不乏这种现象,宗教神话中尤其充满了这种现象。宗教、神话不是理性、逻辑所可以说明的,然而,人却具有这种非理性、非逻辑的本性。“方形的圆”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正如德里达所指出的,它是有意义的[5],我以为它的意义就在于表达了人性的某种真实的方面,宗教、神话所表达的正是人性的这类真实面。反之,如“绿色是或者”(这也是德里达的例子)这样的表达,则既谈不上矛盾,也谈不上存在不存在,从而也是无意义的,宗教、神话与这类的表达毫无共同之处。这类的表达完全不是我所说的虚拟的意思。我在《无限:有限者的追寻》和《审美意识:超越有限》等文章中所强调的无限,也是远远超越了逻辑、理性的界限,超越了逻辑可能性的范围的,人的无限性的本性不仅可以虚拟只有逻辑可能性而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东西,而且可以虚拟在逻辑上就不可能存在的东西。人的有创造性的生活决不只是理性的生活,而且常常是幻想的生活。动物只囿于感性直观的现实,根本没有可能性的观念,也没有不可能性的观念,所以动物是没有虚拟性的。人的创造性的特点与虚拟性是不可分的。
科学的创造性也具有虚拟性。自然科学的规律往往是在现实里根本不存在的条件下,亦即在科学家虚拟的条件下发现的,这一点我想是不待申述的。无理数和虚数更可以说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如果硬要在现实中找到一个与之对应的东西才算是得到满意的解释,那简直是不可能的。胡塞尔甚至认为纯粹幻想可以达到现实中被给予的东西所达不到的可能性,它有能力洞见事物的永恒真理,他的“本质直观”的根基就在于幻想而不在于感性直觉;他还明确断言,几何学家乃是在幻想中而不是在现实的直觉中操作。[6]可以说,科学上的伟大理论常常是具有非凡的幻想能力的伟大科学家才能提得出来的。
总之,无论是文学艺术、宗教神话、科学等任何一种思想文化现象,都是人的创造活动,都具有超越现实的虚拟性。愈是囿于现实,就愈益缺乏创造性。
四
人类的文化思想史是一个愈益发扬人的创造性的历史,因而也是人的超越现实的特性愈益受到重视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