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方自柏拉图以后,特别是自笛卡儿到黑格尔的近代哲学史的传统真理观,总是把真理归结为“在场”(“出场”,presence),或则是变动不居的在场即感性直观,或则是恒常的在场即逻辑概念,认为凡不符合逻辑概念的东西或者不可能出现在感性直观中的东西,就是不真的。这就是所谓现实性。现实者,在场、出场之谓也,根本不可能出场的东西就是不现实的东西,就是不真的。这种真理观移植到中国来,于是像李白的“白发三千丈”和杜甫的“晨钟云外湿”就都被看成是不现实的因而是不真的东西,因为“白发三千丈”不可能在感性直观中出场,声中闻湿不可能在概念中出场。这种真理观的维护者也许会辩解说:我们的观点并不这么简单,我们也承认“白发三千丈”是有意义的,只因为它反映了现实的愁绪,“晨钟云外湿”也是有意义的,只因为它反映了“雨湿”的现实情景,所以“白发三千丈”和“晨钟云外湿”都是现实的反映。显然,这种辩护的核心仍然是:一切表述的意义或真理,归根结底,在于反映现实,在于“出场”,不可能出场的东西之本身是不真的。在这种真理观的维护者的心目中,任何思想文化现象,艺术、宗教、神话、语言、科学等,只要能道出它反映了什么样的现实,那就算是作了最终的、令人信服的解释。
真理是否只能归结为感性直观中的出场或与逻辑概念相符合呢?我们能否对今天人们关于真理的习惯看法有所突破?我在拙著《进入澄明之境——哲学的新方向》第三章“真理观的转向”中指出,海德格尔作为一个现代哲学家已经在西方哲学史上实现了这个重大的哲学转向。海德格尔关于“此在”借以与事物打交道的“视”(Sicht)不是单纯的感性直观而是“领悟”在“世界”中相互纠缠在一起的东西的理论,取消了感性直观的优先地位,打断了真理必须是“当前化”(Gegenwrtigen,presenting)即“出场”的观念,从而挖掉了西方传统真理观的根基,并进一步建立了他自己关于真理是世界的敞开性,是让存在者在人与世界合一的整体中显示自身、敞开自身的真理观。按照海德格尔的这种真理观,像“白发三千丈”、“晨钟云外湿”这样的诗句,其所表现的内容虽无直观在场的可能,虽不符合逻辑概念,但其本身也是有意义的,就像德里达(德里达在这方面与海德格尔是基本一致的)所举的例子,“一座金山”或“方形的圆”,虽无直观在场的可能,或不符合逻辑概念,但都是有意义的一样。[1]但本文的目的不是要重述海德格尔、德里达的真理观,以与传统的真理观相对比,而是想侧重从人的创造性角度,揭示传统真理观把任何思想文化现象都归结为现实或“出场”的理论的片面性。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