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智者作准备,由柏拉图加以实现的哲学观点,是西方哲学史的一个转折点。自柏拉图开始,哲学主要地不再是讲人与存在的“契合”或精神的东西与自然的东西的“实体性合一”,而是把存在当作人所渴望的一种外在之物来加以追求。柏拉图哲学可以说开了西方“主体—客体”式之先河。但真正意义的“主体—客体”式是由笛卡儿开创的近代哲学之事。此种思维模式在西方又称“subject-objectdichotomy”我把它译作“主客二分”,亦即“主体—客体”式,或称“主客关系”。它不仅指主客之间的分离、对立,而且包括通过认识而达到的主客统一。“主体—客体”的思维模式,其要旨就是认为主体(人)与客体(外部世界)原来是彼此外在的,通过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而利用和征服客体,以达到主客的对立统一。黑格尔是西方近代“主体—客体”式的“主体性哲学”之集大成者。西方现当代哲学家如尼采、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都不满意这种“主体—客体”式,他们认为哲学与人生不只是在主体与客体之间搭上认识的桥梁而已,有的哲学家把“主体—客体”式贬称为“主客桥梁型”。他们认为,人的现实的生活世界是作为知、情、意(包括下意识和本能在内)相结合的人与物交融在一起的活生生的整体,此种整体不同于“主体—客体”式思维所追求的对立统一体,所以上述西方现当代哲学家,还有一些哲学神学家,都强调不分主客或超越主客,对“主体”概念大加批判。
中国传统哲学有天人合一的思想,也有天人相分的思想,但天人合一占统治地位。天人合一不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它缺乏主体与客体的划界,也缺乏在二者之间进一步搭上认识之桥的思想(当然,这并不排斥有些以主张天人合一为主的哲学家中包含了某些“主体—客体”式的思想成分)。明清之际以后,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主体—客体”式的思想成分逐渐抬头,传统的天人合一遭到批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批先进思想家如谭嗣同、梁启超等人不断地向西方寻求真理:或明确提出区分“我”与“非我”,实即区分主客;或大力介绍西方自笛卡儿以来的“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孙中山的精神物质二元论更明显的是西方主客二分的思想。五四运动所提出的科学与民主两口号,从哲学上讲,实可归结为对西方“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的追求,因为“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正是强调作为主体的人对客体(包括自然和封建统治者)的支配权和独立自主性。一部中国近代思想史可以说就是向西方近代学习和召唤“主体性”的历史。只可惜我们的步伐走得太曲折、太缓慢了,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公开明确地提出和讨论“主体性”问题。而当我们正热烈讨论新鲜的“主体性”问题之时,西方现当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家们,例如上述的尼采、海德格尔等人却早已热衷于批判过时的“主体性哲学”和“主体—客体”式,甚至过激地提出“主体已经死亡”的口号,他们大多强调不分主体和客体,提倡一种有些类似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基本上是一种前“主体—客体”式、前主体性的思想,缺乏西方原来意义的主体性,不利于科学与民主的发展,而西方现当代的上述哲学思想则已经超越了“主体—客体”式,超越了“主体性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