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英美分析哲学家也有人认为世界具有语言的性质,没有离开语言的独立存在。例如蒯因()的“本体论的承诺”就是把本体论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他认为一事物的存在决定于它所纳入其中的语言概念的体系。仅仅从这一点来看,似乎蒯因心目中的世界万物也是“能言而不言”者。但有一点根本不同的是,蒯因的“本体论的承诺”是建立在约定论的基础之上的,它与主客关系的思维模式结合在一起。在蒯因那里,世界的言说对人而言并不是先在的。不过本文的重点不在英美分析哲学家的语言观,本文的兴趣更多地在于“道言”与“人言”、“大言”与“小言”的关系,在于“人言”如何通达“道言”、“小言”如何通达“大言”。
二
人生而置身于先在的语言言说之中,人若要达到存在,与存在融合为一,当然首先是聆听存在的声音(无声之声、无言之言),聆听“道言”,但听了之后还是要言、要说。如何言,如何说?
且首先看看“道言”、“大言”如何言说。
世界上的每一事物都是普遍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牵引”、“相互投射”)的聚焦点,这里包含人与物的聚点。所谓万物一体、一气相通,“一体”和“相通”的关键在语言,语言的言说和“道言”的特点就是要把这相通的一体如实地显现出来,而这决非人们平常的概念式语言所能言说的,就此而言,“道”或“存在”是不可说的,意即不能通过概念式的语言来言说。概念的特点是撇开不在场者而把在场者永恒化。反之,“道”或“存在”的言说总是力图把隐蔽的不在场者显现出来,从而使显现与隐蔽、在场与不在场融合为一,达到万物一体、一气相通。这样的语言乃是一种超概念的语言,这就是“道言”、“语言言说”的言说方式,其实,也就是诗性的语言。王船山所谓诗“以神理相取”,“神”(或“天德”)能“合物我于一原”,“彻于六合,周于百世”(《正蒙注·太和篇》),不能以“名言”出之(《古诗评选》卷四),实际上就是说的“道言”不能以概念式语言(“名言”)来言说,只能以诗性语言来言说。由此看来,“人言”只有当其言说诗性语言时,才可以通达“道言”,才可以还原为“道言”而与“道言”合一。
按照海德格尔的看法:“语言本身从根本的意义上说是诗。”[7]但通常人们所说的语言已经异化、堕落成了概念式的语言,所以通常的“人言”、“小言”不能通达“道言”、“大言”。
那么,“小言”与“大言”、非诗性语言与诗性语言的区别究竟何在?
一般都是从感性与理性的二元对立中来作这种区分,前面所说的概念式语言与超概念式语言就是以这种思想为基础的。这样的区分虽也符合实际,但未说到深处。从存在论的角度来看,世界、真理是在场者、显现者同其背后的不在场者、隐蔽者的融合,也是主体与客体的融合。概念式语言(日常语言和科学语言)的存在上的根源是站在主客关系的立场上,以在场者之显现为语言的本质,而排斥、抹杀不在场之隐蔽的作用。反之,诗性语言(严格说来是语言的诗性)的存在论根源在于主客融合,重视不在场者,一心要把隐蔽的东西显现出来。所以,诗性语言的特性就是超越在场的东西通达于不在场的东西,或者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超越“此”而达“彼”,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超越“世界”而返回“大地”。
我们的日常生活过多地执着于当前在场的东西,包括科学技术在内也是如此,往往遗忘了隐蔽的东西,即使偶尔回忆起来,也只是把它当作“异乡”。但诗人却正是要聆听这“异乡”的声音,诗性的语言可以说就是对“异乡”的召唤。“道言”、“大言”乃是通过诗人的诗性语言,把来自海德格尔所谓“存在”、“无”、“神秘”或德里达所谓“无底深渊”的声音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