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希腊的美学思想的发展来看,德谟克里特可以说最先有意识地探讨美之所以为美的本质,并对这种探讨予以崇高的地位。他在一则残篇中讲道:“永远发明某种美的东西,是一个神圣的心灵的标志。”[10]
一 比例、均等、尺度
希腊罗马的哲学家—美学家较多地将美与比例、匀称、尺度等联系起来。德谟克里特也不例外,但他不像早期毕达哥拉斯学派和赫拉克利特那样,通过谐音的和谐或对立统一导致的和谐,间接地和美联系起来,而是直接将美的本质归诸比例、尺度、匀称或含义相似的概念。
首先,将美和比例间接地联系起来:“恰当的比例是对一切事物都好的,不论豪富或赤贫在我看来都不好。”[11]这里并没有将“恰当的比例”直接归结为美的本质,而是直接与“好”相联系。而“好”在当时来讲与美是有联系的,美的事物无疑是属于好的事物的范围的。
其次,将美和均等直接联系起来。根据斯托拜乌在他的文摘性的编纂性著作中保存下来的德谟克里特的一则残篇,将美的本质归结为“均等”:“在事物中,均等(isos)是美,超过和不及,在我看来都不美。”[12]
希腊语“isos”的含义包括:(1)大小、力量或数目上的相等;(2)表示相等的关系;(3)与人有关的各种权利的相等;(4)相等的划分或分配;(5)建立在相等基础上的各种权利;(6)与人有关的公平;(7)恰当。[13]第尔斯等德译为“dasGleichmaβ”;卡佩莱则德译为“dierechteMitte”(“适中”);弗里曼英译为“equality”(“均等”),比较接近于“匀称”。但为了与我们译之为“匀称”的概念区别开来,所以译为“均等”。值得注意的是,德谟克里特将作为美的本质的“均等”,实质上是和一定的尺度联系了起来,认为“超过”或“不及”的话也就不美。实际上,德谟克里特也确是将美和尺度联系了起来的。
最后,将审美快感归结为来自尺度。斯托拜乌在其《文摘集》(第三卷第十七章第三十八节)记载道:“要是任何东西越过了尺度,最令人感到快感的东西,也变成最令人感到厌恶的东西。”[14]这里,德谟克里特将美和审美快感与“尺度”或“恰当的尺度”联系起来,将事物的是否美,是否能引起审美快感,归诸事物自身所固有的尺度。
从以上三则残篇可以看到,德谟克里特有关美的本质问题有以下诸点值得注意。第一,作为美的本质的“均等”、“比例”等,都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是来自人的主观意识。第二,作为美的本质的“均等”或“比例”都是与一定的“尺度”有联系的。第三,在肯定美的客观性的前提下,探讨了主观的审美快感,后者是由前者所引起的,审美快感取决于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尺度。由此表明,德谟克里特有关美的本质和审美的学说,是与他的素朴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二 感性美和理性美
德谟克里特认为人的灵魂具有感觉和理性两种功能,从而既肯定作为感觉的“暧昧认识”,又肯定作为理性的“真理认识”。理性(“努斯”)能认识事物内在的本质,这就是它比感觉优越的地方。他把这种理论贯彻到审美理论中去,从而相应提出有关感性美和理性美的观点。
首先,肯定感性美。
根据公元1世纪、2世纪时折中主义哲学家艾修斯的《名言录》的记载,恩培多克勒认为有四种原色,它们和眼睛的有关孔道是彼此相对应的:
恩培多克勒坚持认为,颜色是对应于眼睛的孔道的东西,有对应于元素数目的四种颜色:白色、黑色、红色和黄色。[15]
德谟克里特则认为视觉并不是直接在瞳孔中产生的,而是在眼睛和对象之间的空气由于眼睛和对象的作用而被压紧了,就在上面印下了一个印子。斯托拜乌的记载里,德谟克里特也讲过原色有四种。[16]他强调朴实无华的感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