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存在”,希腊语“on”的原意为“是”。凡我们可以说“这是什么”的东西,它就是“是”,即“存在”。因此,不但一切客观实在的东西,即使是只能在思维中出现的东西,也都可以说是“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包括亚里士多德在内西方哲学中一般讲的“存在”和辩证唯物主义用作与意识对立的“存在”,含义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是有各种各样的、各门各类的特殊性的,将每一类“存在”分割开来进行独立的研究,便可以成为各门独立的学科,他因此而成为许多门学科(如专门研究与逻辑、道德、政治有关的“存在”的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等)的创始人。他认为,除了这样各门各类的存在以外,还有一类“存在”,它不具体属于哪一门哪一类,却是那些具体的门类的存在都不可少的,是研究各门具体学科的前提,那就是“作为存在的存在”是哲学的研究对象,它实际上就是最一般的存在,它是摒弃了生物、天文、伦理、政治、诗等研究对象具体特性以外的一般存在。亚里士多德进而将这一般的存在分为两类:一类是运动着的“存在”,以及和运动有关的东西,如时间、空间、有限、无限等,是“第二哲学”研究的对象;另一类是不变的“存在”,是“第—哲学”研究的对象。
接着对“作为存在的存在”进行了分析。在《范畴篇》中,从逻辑上和本体论上对这最一般的存在进行分类,认为本体(也有异译为“实体”的)是中心,其他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遭受九个范畴作为属性,都是表述作为主词的本体的宾词,它们是不能离开本体而独立存在的:“因为,除了本体以外,没有一个别的范畴能独立存在,所有别的范畴都被认为只是本体的宾词。”[29]这样,亚里士多德在西方哲学史上率先将本体和属性区别开来,认为只有本体才是中心,从而开创了以存在和本体为主要对象的本体论研究。
亚里士多德在早期著作《范畴篇》中提出的有关本体的学说,表明他的哲学的出发点是唯物主义的。肯定有两类本体:个别的本体,指的是个别事物是“第一本体”;一般的本体则是“第二本体”。而在一般的本体中,“属”(人)的本体性又高于“种”(动物)的本体性。个体—属—种的本体性是依次递减的,只有个别的具体事物才是第一性的本体,一般是依靠个别而存在,这是健全的合乎常识的唯物主义观点。他并将这种唯物主义的本体观贯彻到认识论。在《范畴篇》第七章中明确承认,知识的对象是先于知识而存在的,感觉的对象也是先于感觉活动而存在的。
但是亚里士多德和一切旧唯物主义者一样,不懂得运动的根源就在于物质本身,因而从运动着的物质以外去寻找运动的根源:“不动的动者”(神或理性),加之在个别和一般的关系问题上摇摆不定。先是认为个别先于一般,后来又认为一般(形式)先于个别,从而将《范畴篇》中“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的说法倒置过来,终于陷入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