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感官为了能够感受到外界客观物体的影响而又有所反应,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客观物体作用于感官所产生的刺激(媒介体),必须足够强烈,否则无法刺激感官而引起反应。例如,太小的物体,或不太明显的颜色,感官是不会有所反应的。同样,太微弱的声音,也不会刺激耳朵而引起共鸣。(2)物体所引起的刺激的程度,应该同感官本身所有的感应性,在程度上有所差别。例如,手上的热度要是与它所感受的客观物体的热度一样,手就难以感受到该客观物体的热度。(3)客观物体所产生的刺激,也不能过于强烈,否则不但不会使感官引起反应,而且还会破坏该感官的感觉功能。例如,太强烈的声音,会导致耳聋;太强烈的光,会导致眼睛瞎掉;太浓烈的味道,会导致舌头麻木。总之,作为感觉的媒介体的刺激,必须适中,也就是必须恰到好处,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89]
(二)认识的过程
亚里士多德不但探讨了人的认识来自对客观物体的作用而产生的感觉,而且以他的灵魂学说为依据,探讨了人的认识过程。
首先是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要以可感的客观事物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感觉从根本上说是被动的,它必须受到对象的激发,才能有所反应。这种反应,取决于作用在感官的外在的客观对象,这也就是所谓“凡接受者,总是按照接受者的性质而被接受”。这是唯物的反映论的原则。亚里士多德提出著名的蜡块说和白板说,来说明这种感性认识的特征。
我们必须理解所有的一般意义上的感觉,感觉是撇开感觉对象的质料而接受其形式,正如蜡块,它接受戒指的印迹而撇开铁或金,它所把握的是金或铜的印迹,而不是金或铜本身。同样,每个人的感觉都要承受有颜色、气味、声音的东西的作用,但并不是作为那个所说的东西,而是作为这个,与公理相关。感觉器官首先是其中有这种潜能的东西。两者相同一,但又各有不同。感觉主体是某种有体积的东西,而感觉能力和感觉则没有体积,它们只是主体的某种比率和潜能。这就说明了,如果对感觉对象的感觉过分强烈,为什么会破坏我们的感觉器官。因为,一旦对感官的刺激太强,那么其协调的比例(这种比例就是感觉)就会被破坏,正如琴弦拨得太猛,七弦琴的音调与和谐就会受到破坏……能够感觉的事物,只有在每一种都具有感觉能力时才能承受作用。[90]
这里亚里士多德借喻蜡块说,形象地说明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特征,从而发展了恩培多克勒的“流射说”和阿那克萨哥拉的“异类相知说”,并克服了这两种学说中固有的类似后世庸俗唯物主义的缺陷。[91]
这种观点以及后世对它的解释,遭到黑格尔的猛烈抨击,指责人们“老是粗野地停留在比喻的粗糙状态中”。指责人们单纯抓住这个比喻,并拿它转而应用于灵魂上面时就说:灵魂的情形和蜡块一样,表象、感觉,一切都只是印进灵魂里面去。灵魂是一块白板,它是空白的,外物在它上面加上一个印象,正像带印戒指的质料作用于蜡块的质料。但这并非像人们所说的“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92]。实际上,黑格尔的这种攻击是毫无根据的,后世的洛克(1632—1704年)也并未歪曲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洛克正是以此反对了天赋观念说。
蜡块说最早是由柏拉图在《泰阿泰德篇》中提出来的,他把人的灵魂比作蜡块或蜡板,它接受外界的感觉成为记忆,如印章打下的印记。但他却认为这种感性认识是不可靠的,不是真理,不能把握理念。而作为经验论的理性主义者的亚里士多德,正是凭借蜡块说,正确地说明了感性认识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