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对所创作的情节应该有丰富的生活实践经验,要有相应的生活经历。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在剧中什么是恰当的,才不致于有疏漏和前后不一致的自相矛盾的现象。例如,诗人卡尔喀诺斯所创作的悲剧《安菲阿拉俄斯》,其中主人翁安菲阿拉俄斯原本没有进入神殿,因此他退场时不应从神殿出来,而是应该从观众两旁的进出口之一退场的。但是诗人却把他说成是“由神殿回来”,这就违背了生活的真实,从而理所当然招致观众的不满。只有诗人自身有丰富的生活阅历,才能将人物和有关的情景再现在观众的眼前,表现得栩栩如生,使观众“仿佛身临其境”置身现场。同样,“只有亲身感受到悲伤与愤怒的人,才能真实刻画出悲伤与愤怒”。这正是现实主义创作观的精髓所在。
(三)由人物自身来表现情节
诗人在再现情节时,要尽可能利用人物的表情、姿势以产生效果,或使不同情感的人物使用不同的语言方式,例如生气的人使用谩骂或侮辱的语言方式。正因为诗人像画家或其他艺术家一样,是一个模仿者,他不能以诗人的身份去取代再现被模仿的悲剧的情节、人物的性格思想等。亚里士多德反对以诗人自己的身份说话,因为这样的话,诗人就不再是一个模仿者,并以此盛赞荷马:
荷马在许多事情上值得盛赞,尤其在这方面:在众多诗人中,唯独荷马没有忘记他自己应当做什么。诗人应当尽量少用自己的身份说话,因为在这种意义上他就不再是一位模仿者了。而其他诗人却自始至终亲自出场,很少或偶尔模仿。但荷马在简短的序言之后,立刻就让男女主角或其他角色登场亮相。这些角色无不个性鲜明,都具备自己所特有的性格。[210]
但是,亚里士多德也并未因此绝对阻止作者以自己的身份说话,只是认为作者“尽量少用自己的身份说话”,如荷马所做的那样,在简短的序言之后,就由男女主角或其他角色登场亮相。根据前面对他的模仿说的阐述中可以得悉,亚里士多德主张作者少用自己的身份说话,让人物自己登场亮相,并不意味着作者只是刻板地模仿对象,而是一种创造性的再现,也就是借助所创造的人物(即典型)来体现自己的观点。这里蕴含着双重的认识作用,既是作者通过他自己的认识,就所模仿的对象进行重铸,进行再创造,又是通过他这样创造出来的作品,在观众中发挥认识作用。亚里士多德所盛赞的荷马,与马克思所讲的“莎士比亚化”原则是一致的,即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使思想倾向通过情节和场面自然流露出来,而不是以概念的形式由作者直接说出来,同时将情景尽量描绘出五光十色、丰富多彩的社会风貌,在这类情景中塑造出性格鲜明、情节生动的各种各样“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形象,从而使作品具有较高的审美和认识价值。在这点上,荷马的史诗和莎士比亚的剧作,是前后相映辉、相媲美的。反之,亚里士多德所反对的作者以“自己的身份说话”,相当于马克思曾批评的“席勒式地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席勒的剧作,以他自己的鲜明政治倾向控诉封建贵族的等级制度,感情饱满地描写人民争取自由和实现德国统一的斗争,不过往往通过人物之口直接说出作者本人的政治观点。这种做法显然会损害艺术形象的丰富性、生动性,会损害作品的审美价值。通过这种比较,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亚里士多德这里提出的观点。
(四)文艺创作的心理活动
亚里士多德那段受到普遍重视的专门讨论文艺创作的著名论旨(指前引《诗学》,1455a22—33),其中最为受到关注并引起广泛争论的,是后面这句话:“因此,这就是为什么需要诗人具有几分天才,又具有几分迷狂。前者能让人设身置地,后者能使人心醉神迷。”由于不同的译者对这句话的不同理解,从而对亚里士多德所阐述的文艺创作的心理活动,作出了不同的理解和解释。
这里根据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整个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的理解,同时吸收中外学者的译解,提出对《诗学》1455a22—33这段文字的如下的理解。
首先,“天赋本性人人均等”。这里的“人人”,既可以泛指包括诗人们在内的所有的人,也可以理解为特指“诗人们”。我们倾向于理解为是泛指所有的人,亚里士多德正是在人的天赋本性均等的前提下,来讨论诗人之所以为诗人的创作过程中的心理特征。因为,整个文本是在讨论诗人的创作,要是泛指诗人们的天赋本性均等,与下面的文字是难以衔接的。在此理解的前提下,我们认为这里的“天赋本性”是意指他在讨论诗的起源时所强调的“模仿的本性”:“人从孩提的时候起就有模仿的本性”,“人和禽兽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人最善于模仿……”人人都具备天赋的模仿本性,但并非人人都能成为诗人,诗人除了具备天赋的模仿的本性外,在模仿再现情节、性格、思想等时,又有他们自己的特征。接着,亚里士多德就来讨论诗人所独具的进行创作活动时的心理特征。这里所讲的“天赋本性人人均等”,当然不能进一步解释为人人生来平等。在他那个时代,不可能有如此高度的认识,仅仅局限于“模仿的本性”上的“均等”,即人人都具有从事模仿的本性。因此,亚里士多德从根本上排除了艺术创作上的神秘主义,诗人的模仿再现才能,正是在人人皆有的天赋模仿本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这样,亚里士多德就将文艺创作建立在理性的出发点上。但诗人毕竟不同于一般人,他们进行的模仿再现的创作心理活动,有其特有的特征。
其次,肯定诗人既“具有一种共鸣的本性”,“又具有几分迷狂”。亚里士多德这里明确揭示,模仿的本性人皆有之,但诗人尚需具备“共鸣的本性”和“迷狂”(即“一个迷狂者”)。这两点他不是凭空提出来的。他意识到,诗人要创造性地再现模仿对象,不仅仅要“尽量少用自己的身份说话”,而是“只有感受到悲伤与愤怒”,即对模仿对象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才能真实刻画出悲伤与愤怒”。他把这种特征正确地表述为“具有一种共鸣的本性”。而要达到这点,就要做到“设身置地”。这样才能避免诗人仅凭“自己的身份说话”,才能避免概念化、抽象化,才能“使用人物的表情姿势来表现剧情”。要是将这种“共鸣的特性”、“让人设身置地”,像拜沃特那样译解为“天才”,那就是对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天才作出了具体的解释。也即缪灵珠所译解的:“诗人须得天独厚”,具体而言是“天才的诗人容易感动”。也即罗念生所译解的:“有天才的人的事业”,因为他“很敏感”。但是,仅仅做到这点是不够的,还要能将它再现出来,这除了诗人具备丰富的生活经历等修养外,尚还需要进入“迷狂”这种创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