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有人能把一些表现性格的话以及巧妙的言词用“思想”连串起来,即将性格同悲剧的其他成分连串起来,他的作品还是不能产生悲剧的效果。一出悲剧,尽管不善于使用“性格”、“思想”、“言词”等成分,只要有布局,即情节有安排,还是能产生悲剧的效果。就像在绘画里的情形一样,用最鲜艳的颜色随便涂抹而成的画,反而不如在白色底子上勾出来的素描肖像那样可爱。[242]
但亚里士多德也没有因此而无视性格,他在第十四章讨论情节告一段落后,接着第十五章就集中讨论性格问题。他声称,性格必须注意四点。(1)“性格必须善良”,这点对妇女和奴隶也是适用的。这点是最重要的。[243]性格固然是必须善良的,但也不是“十分善良”[244]。(2)性格必须适合人物。男人要像男人,女人要像女人,奴隶要像奴隶,英雄人物要像英雄人物。人物可能有大丈夫气概的性格,但这种大丈夫气概则与女人不相称。(3)性格必须逼真,逼真与善良是有区别的。(4)性格必须一贯。即令所模仿的人物是自相矛盾的,而且其性格确凿是自相矛盾的话,也必须把他写成始终一贯地自相矛盾的。“性格”与“情节”是紧密相联的。刻画“性格”,应该像安排情节那样,求其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并据以批评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美狄亚》,其中美狄亚在杀子后,乘坐她祖父太阳神赫利俄斯送给她的龙车逃跑,由于是凭借神力,所以是不近情理的。情节中不应有不近情理的事,如果要它有,也应把这种事摆在剧外。接着他在将性格和情节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近似典型化的观点:
既然悲剧所模仿的是出类拔萃的人物。我们便应效法优秀的肖像画家,他们绘出个人的容貌,既惟妙惟肖,又加以美化。诗人也应如此,在模仿暴躁或懒散或具有类似性格特点的人物时,既刻画得惟妙惟肖,还须美化其人。[245]
这里亚里士多德强调,诗人在模仿再现人物的性格时,要像优秀的肖像画家那样,既要十分逼真,又要比原型美。即便在模仿性格暴躁的人物时也同样是既要十分逼真,又要比原型美。这里的暴躁,根据亚里士多德《欧德谟伦理学》第二卷第五章的解释,指的是人的性格中的一种天然倾向,不是一种美德:“我们设定易怒与温和相反,暴躁与克制相反。”[246]所以即便是性格暴躁的人,也可能是善良的人,所以才谈得到比原型美,谈得到美化与否。也只有这样,才合乎悲剧的要求。例如,荷马在《伊利亚特》中刻画的阿喀琉斯就是这样。[247]
(三)思想
接着讨论作为悲剧的第三个成分的“思想”。这里的“思想”,希腊语“kaidianoia”原意是“理智”,相当于数理学科中广泛运用的推理思维。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是在特定的含义上使用的。
他在《诗学》第六章中讲到:“思想”占第三位,“思想”是使人物说出当时当地所可说、所宜说的话的能力,在对话中,这种活动属于伦理学或修辞学范围。古代的诗人(例如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使他们的人物的话表现道德品质,现代的诗人(指欧里庇得斯及公元前4世纪的悲剧诗人)却使他们的人物的话表现修辞才能。[248]
就“思想”与伦理学相关而言,这里所说的伦理学是包括政治学在内的,主要指社会伦理道德。这里所说的“思想”与“性格”有关,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它属于“伦理学范围”。古代诗人埃斯库罗斯等的悲剧中主要人物属于上层贵族,他们说话往往带有政治家风度,即表现道德品质。
就“思想”属于修辞学范围而言,指的是现代诗人欧里庇得斯等,他们的悲剧人物像演说家那样说话,极尽巧辩之能事,所以是属于修辞学范围,按修辞学原则(也即雄辩原则)说出当时当地所可说、所宜说的话。亚里士多德这里更其强调与修辞学相联系的“思想”,他在第十九章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