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章专门讨论悲剧场面(苦情)时,亚里士多德再次谈到了怜悯与恐惧。他声称,恐惧与怜悯之情,既可以借情景来引起,也可以借情节的结构来引起,以后一种办法为佳,也显出诗人的才能更高明。情节的安排,务求人们只听事件的发展,不必看表演,也能因那些事件的结果而惊心动魄,发生怜悯之情,任何听见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弑父娶母的情节,都会这样受感动。诗人要是要借情景来产生这种效果,就显出他比较缺乏艺术手腕,因为这个办法,要依靠演员的面具和服装的负责人的帮助。有的诗人借情景使观众只是感到吃惊,而不产生恐惧之情,这种诗人就完全不明白悲剧的目的所在。我们不应要求悲剧给我们各种快感,只应要求它给我们一种它特别给的快感。“既然这种快感是由悲剧引起我们的怜悯与恐惧之情,通过诗人的模仿而产生的,那么显然应通过情节来产生这种效果。”[237]
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对恐惧和怜悯作出了进一步的讨论。在第二卷第五章中,将恐惧定义为某种痛苦或不安,它产生于对即将降临的、将会导致毁灭或痛苦的灾祸的意想。人并不对一切灾祸感到恐惧,而只是对那些会导致极大的痛苦与毁灭的灾祸感到恐惧,而且只在这些灾祸显得并不遥远而是近到迫在眉睫的情况下。因为人人都知道自己终有一死,然而只要死亡并非近在眼前,他们就不会在意。因此,凡是显得有巨大的能力,造成毁灭或形成伤害,从而导致巨大痛苦的那些事物,必然都属于令人恐惧的一类。即便是这类事物的信号也是可怕的,因为它表明这类事物正在迫近,而危险就是可怕的事物近在咫尺。[238]在第八章中,亚里士多德对怜悯进行了讨论。将怜悯定义为一种痛苦的情感,由落在不应当遭此不测的人身上的毁灭性的、令人痛苦的显著灾祸所引起,怜悯者可以想见这种灾祸有可能也落到自己或自己的某位亲朋好友头上,而且显得很快就会发生。“总而言之,仅当人们忆及这样的祸事曾经在自己或自己的亲友身上发生过,或者预期在将来祸事还会重演时,他们才会心生怜悯。”[239]
莱辛高度重视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尤其关注他的有关恐惧和怜悯以及随之而来的净化观点。莱辛在他的《汉堡剧评》中多次讨论了恐惧与怜悯问题,并批评了新古典主义戏剧创始人高乃依(1606—1684年)的曲解。
最后,情节正是悲剧的目的。悲剧的六个成分里,最重要的是情节,即事件的安排。因为,悲剧所模仿的不就是人,而是人的行动、生活、幸福。悲剧的目的,不在于模仿人的品质,而在于模仿某个行动。剧中人物的品质,是由他们的性格决定的,而他们的幸福与不幸,则取决于他们的行动。他们不是为了表现性格而行动,而是在行动的时候,附带表现性格。“因此,悲剧艺术的目的在于组织情节(亦即布局),在一切事物中,目的是至关重要的。”[240]
(二)性格
接着讨论在悲剧中占第二位的性格。性格不但是指剧中人物的个性,而且还包括其道德品质,所以亚里士多德说:“性格是论断实践中人的品质的根据。”[241]
基于悲剧艺术的目的在于组织情节,所以悲剧中没有情节(行动),则不成其为悲剧,但要是没有性格,仍然不失其为悲剧。亚里士多德声称,包括欧里庇得斯及其以后的诗人的悲剧中的人物,都没有性格,一般说来,连悲剧诗人以外的许多诗人的作品中,也都没有性格。就像宙克西斯的绘画没有性格,画的只是理想人物,相比之下,波吕格诺托斯的绘画则善于刻画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