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桑葵就这段经典性的定义,提出了他的“意译”,并自称“我对这一译文具有充分信心”。我们认为鲍桑葵的意译是有参考价值的,这里附上张今的中译文以供参考:“悲剧是一个高贵的和本身完备的情节的再现(直译就是模仿品),具有可以感知的规模,用具有特殊魅力的语言写成,在各个部分采用不同种类的吐发方式,通过表演者而不是利用叙述方法展开,并且依靠(刺激)怜悯和恐惧心理,使那种性质的情绪得到宣泄而臧馁下来。”[219]并认为,如前所述,就悲剧而言,它必然有六个组成部分,正是这六个组成部分,从整体上决定了悲剧的性质:(1)情节,(2)性格,(3)思想[220],(4)言词[221],(5)歌曲,(6)情景[222]。现存的《诗学》,主要内容就是从悲剧的这三个方面和六个组成成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具体探讨。以下,循此进行阐述。
就模仿的对象而言,性格、情节、思想三者之中,情节是悲剧诸成分中至关重要的:“‘情节’乃悲剧的基础,又似悲剧的灵魂,‘性格’则占第二位。悲剧是行动的模仿,主要是为了模仿行动,才去模仿在行动中的人。‘思想’占第三位。”[223]
(一)情节
《诗学》主要讨论悲剧,而讨论悲剧时则主要讨论情节。亚里士多德往往将情节与剧情并称:“情节是剧情的安排。”
第一,情节的完整与规模。
剧情(事件)应该如何安排,是悲剧艺术中第一件而且最重要的事。这是由悲剧的本质所决定了的:“悲剧是对一种圆满、完整、颇有规模的行为的模仿。一种行为可以完整,但没有规模。”[224]
所谓“完整”,或鲍桑葵所意译的“自身完备”,意指结构要具有有机的统一性,即有开端,有中局,有结尾。所谓“开端”,指事之不一定继他事之后而起,但他事则继其后自然发生。所谓“结尾”,指事之必然或者多半继他事之后自然发生,但再无他事继其后。所谓“中局”,指事之承前启后而言。所以,“结构得好的情节,决不能随便起讫,而必须运用上述的方式”[225]。
所谓“有一定规模”,或鲍桑葵所意译的“具有可感知的规模”。这点,同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美的本质密切有关,因为美的本质必然适用于情节的悲剧式的处理。意指一个美的事物,从它的各部分来看,必须很容易被人的感官所领会,但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倚靠规模与秩序。一个非常小的东西不能是美的,因为在几乎不可觉察的刹那间一览无遗,则所看到的必然是模糊不清的。反之,一个非常大的活东西,例如一个一千里长的活东西,也不能是美的,因为不能一览无遗,所以看不出它的统一与完整。因此,“正如组成的事物与生物的机体,必须有相当规模而又易于观览,所以情节也必须有相当长度而又便于记忆”[226]。
这里所讲的悲剧的情节“必须有相当的长度”,涉及时间问题:由于一方面是由比赛与观剧的时间而决定的,它与艺术本身无关;另一方面是由戏剧的性质而决定的。因此,就长度的限度而论,情节只要有条不紊,则越长越美。但是,“一般地说,长度的限制只要能允许事件相继出现,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能由逆境转入顺境,或由顺境转入逆境,就算适当了”[227]。联系到《诗学》第五章讨论到的悲剧和史诗的长度:
就长短而论,悲剧力图以太阳的一周为限,或者不起什么变化,史诗则不受时间的限制。[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