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尽管在前期(中期)苦心孤诣地炮制了理想国的蓝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实施的步骤,并呕心沥血地制定了它的理论基础,但当别人问他,这种理想国在人间是否能实现时,连他自己也感到惶惑,承认这种理想国只存在于天上,在人间是难以确证的。
柏拉图晚年在《法篇》中提出“第二好的国家”,除了取消公有制、公妻制以及保留家庭外,突出了法治、立法、法律的重要性。他声称,除非法律高于统治者,否则国家是得不到拯救的。[305]因为他意识到,权力和智慧能够结合于一身是罕见的[306];人性又是自私的,所以必须要有法律。[307]他结合自己在西西里叙拉古狄奥尼修斯僭主宫廷的悲剧,一再将这点告诫世人:
这种学说的实质是,西西里和其他城邦一样,不应该服从僭主,而应该服从法律的支配。绝对的权力,对行使这种权力和服从这种权力的人,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孙及其后裔,都是不好的,这种企图无论是以任何方式都是充满灾难的。[308]
接着,他把这种法治的精神也贯彻到文艺领域。
在“第二好的国家”中,允许适宜于高贵身体和宽宏心灵的各种舞蹈。从坚持对立面的原则出发,既允许作为模仿可笑事物的喜剧,又允许作为模仿严肃事物的悲剧,因为对立面都不能没有另一对立面,没有可笑的事物,严肃的事物就不可理解。一个人可以理解这两方面,但要是他多少有些德行的话,就不能在实际行动上同时做到严肃与可笑。正是由于这个道理,他应该学会懂得这两方面,这样就可以避免由于无知而做出不合适的可笑的事,或是说出不合适的可笑的话。
喜剧的宗旨在于逗笑,与丑陋的人物和思想有关,是对丑陋的人物和思想的模仿。因此只应由奴隶们和雇来的异邦人来模仿这类可笑的事物,自由民既不能学习也不能认真地研究这种模仿。这些都要在法律里规定下来,作为关于叫作喜剧的那一类逗笑的娱乐的法规。
悲剧的宗旨在于表现严肃的事物,真正的悲剧“它就模仿了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我们整个政治制度原先就是按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的戏剧创作建构起来的。”[309]也就是说,柏拉图将“第二好的国家”和模仿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的悲剧相提并论。由此可见,他不仅肯定了他原先全盘否定的模仿说,而且对作为模仿的艺术品的悲剧作出高度的评价。由此也对悲剧诗人作出了肯定的评价,并将来自异邦的悲剧诗人和作为缔造“第二好的国家”的业绩相提并论:“你们是诗人,我们也是诗人,是你们的同调者,也是你们的敌手。”[310]也就是将悲剧诗人和立法者等几乎相提并论,而他原先是否定荷马,认为诗人不能与斯巴达的立法家莱喀古斯、雅典的梭伦相比拟的。
但是,悲剧要服从法律的支配。他声称,最高尚的剧本只有凭真正的法律才能达到完善。因此,来自异邦的悲剧不能直接在市场搭起的舞台上演,而是要经过官方的审查:“一个城邦如果还没有由长官们判定你们的诗是否宜于朗诵或公布,就给你们允许证,它就是发了疯。”[311]以致这些来自异邦的悲剧将会影响我们城邦中的平民,以此来谈论我们的制度。只有经审查后,是符合我们的制度,不但允许其上演,还按惯例由城邦当局提供一个合唱队,否则就不允许上演。
由此可见,晚年的柏拉图的美学和文艺观点,较之中期出现了显著变化,由否定模仿到否定史诗、悲剧、喜剧,现在则由肯定模仿到肯定史诗、悲剧、喜剧,并甚至进展到将所缔造的“第二好的国家”,同模仿了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的悲剧相提并论。这充分显示出,柏拉图在追求智慧的历程中是充满理性精神,始终不懈怠的,当他一旦认识到新的真理时,他就毫不迟疑地放弃原先的观点。他的一生就是永不疲倦地追求和探讨智慧和真理的一生。这正是柏拉图的整个哲学、美学、文艺学说的精神实质,也是他留给后人的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