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本质是什么?这是美学中的核心问题。普洛丁在《九章集》中,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 美是“一”不是“多”
普洛丁在专门讨论美的本质的第一集第六章中,一开头就明确指出,他所讨论的美,不仅是指与视觉、听觉有关的可感的美,而且是指包括到“美的事业,美的行为,美的学问,以及道德品质的美”[18]。而他所要探讨的是先验的美:“一种先于这一切的美。”[19]即他所要阐明的是一般的美,涵盖一切的美,也就是美的本质:“一切事物都具有的同一的美。”[20]
首先,普洛丁并不否认美与感觉的联系。他声称,美是与感觉相联系的,并且主要是与人的视觉有关,接着是与听觉有关,例如在“各种语词的种种结合”和音乐中就是这样。但他的讨论并不停留在感觉,并不停留在感官感受到的可感事物的感性美,而是要阐明不仅是感性的美,而且是高于美的事业、行为以及道德品质的美,即先验的美。作为认识论上的先验论者,普洛丁和柏拉图一样,认为这种涵盖一切、先于一切类的美,是灵魂所固有的。
其次,它所要阐明的是依附于第一原理“太一”(善、神)和第二原理“心智”的第三原理“灵魂”的那种永恒的一般的美。普洛丁申述道,美固然主要诉诸感官,由于美的事物和美的声音作用于人的视觉和听觉器官,从而使人感觉到美。但使感官感觉到美的是什么?也就是说,美的事物之所以为美是取决于什么?美是“一”还是“多”:“难道一切事物都具有同一的美,还是一种物体有一种美,别种事物则有别种的美?各种美或这一种美究竟是什么?”[21]显而易见,凭借感官感觉到的可感事物的美,不是这一种美,因为事物处于变动之中,同样的事物,有时显得是美的,有时显得不美,结果可感事物是一回事,美又是一回事:“仿佛物体是一种存在,美又是另一种存在。”[22]也就是说,作为“多”的可感事物的美是一回事,而作为“一”的永恒的美是另一回事。我们要探求的正是这种作为“一”的美,只有找到这种作为美的事物之所以为美的“原理”,由于它呈现在事物中,吸引着人们的眼睛和耳朵,从而迫使人们转向它,使人们在感觉中感到欣喜。只有找到了这种使美的事物之所以成为美的原理,我们才能以它作为阶梯,进而窥见其余各种美。
普洛丁这里所要阐明的这种美,也就是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所讨论的:“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泉源,有了它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的那种绝对美。[23]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而是涵盖一切的绝对美:“它只是永恒地自存自立,以形式的整一永与它自身同一。”[24]对这种绝对美的把握,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像登梯那样逐级攀升的,“先从人间个别的事物开始,逐步提升到最高境界的美”[25]。
普洛丁正是像柏拉图一样,首先确定他们所探讨的美的对象是绝对美,即美的本体后,接着就探讨到他那时最为流行的有关美的观点。
二 美不是匀称、比例、适度、和谐
普洛丁像柏拉图一样认识到这种作为本原的美,不是轻易能把握到,为此他分析长期流行于希腊罗马世界的,将美等同于匀称、适度、比例、和谐等的传统观念:
可以说,人人皆认为:部分与部分、部分与全体之间的匀称,再加上一些悦目的颜色,就造成肉眼可见的美。那么,这种美以及其他一切的美是由于匀称和适度。[26]
阿姆斯特朗认为,他不认为普洛丁在这里提到的观点指的是连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肯定的一般希腊人信奉的观点,他认为普洛丁这里未指名指责的是斯多葛学派的观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