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一样讨论了文艺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功能,但是他们的观点分歧很大。
亚里士多德从其第一哲学及认识学说出发,肯定文艺是模仿,而模仿是人的天赋本性,它不仅能予人以快感(快乐),而且有其固有的独立的认识功能。从其伦理学出发,认为理想的人格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与快感(快乐)有关的本能、欲望、情感等的心理功能是人性中所固有,通过净化不仅可以得到满足而且可以得到宣泄。从其政治学说出发,肯定审美教育在培育青少年缔造理想城邦的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在积极肯定文艺的自律的独立地位的同时,高度重视文艺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功能。
从根本上来讲,亚里士多德的有关文艺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功能的学说,与其有关快乐的学说是密切相关联的,所以有必要简要介绍其有关快乐的学说。
一 快乐
“快乐”,希腊语为“hedoné”,英译为“pleusure”,它们之间的含义是比较相近的,兼有快乐(高兴、愉快、满足)、享乐(娱乐、消遣)、享受、快感等含义,但较多地倾向于感官的享乐,同时兼具褒贬的含意。
亚里士多德在快乐问题上可以说是一个完美论者,他是在完美的意义上来给快乐下定义的。这正如当代著名的亚里士多德学者罗斯(1877—1971年)所揭示的那样:“提出了一种比较的陈述,给他的观点下定义时,不只反对极端的反快乐论者,也反对欧多克索(约前408—前355年)之把快乐看作为善。”[304]亚里士多德正是这样给快乐下定义的:
如果我们再从头说一遍,那么快乐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就要更加清楚些。观看在任何时候都是完美的、无缺欠的,它不需要任何东西后来生成从而使形式完美。快乐也似乎是这样,在任何时候,人们都不会感到某种需要延长时间,然后才能使自己得到的形式完美的快乐。[305]
正是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关于快乐的基本主张。[306]
第一,快乐既不是过程,也不是过程的目的。快乐是不可分的,没有固定的时间让你触摸到它。因此,由于快乐的这种性质,除非持续到某某时刻,便不能算是完美的,所以快乐不是运动或进行的方式。因为,每个运动或变动都需要时间,并需要达到某种目的的媒介。但是,快乐则不一样,快乐是不可分的整体。
第二,快乐是伴随和完成人们指向善(好)的目的的正常操行。当人的五官发生作用时是各有其对象的,当其处于最佳状态,并指向其能感觉的最佳对象时,那么这种活动将是最完美和最令人感到快乐的;当感官的活动最完美时,也就是最令人感到快乐的时候;当这种感官处在最健全状态并运用到它的最好对象时,也就是最完美的时候。但是使感官活动完美的方式,取决于感官及其所感觉到的对象。正如健康和医生都是人们得以舒适的原因,但是它们各自所起的作用是大不一样的。由此可见,人有一个主体(感官)和对象(整体、感觉的对象),它们彼此间的关系只要持续下去,作为结果的快乐便会随之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
第三,快乐在活动上有兴衰。问题是人们为何不能持续不断地感觉到快乐,以致这种关系能保持不变。其原因可能是出于疲乏,由于人们不能不间断地使用自己的感官的能力,即快乐也需要间断,因为快乐是随人们的感官的能力而来的。有些事情在其新鲜时,使人感到喜爱,但持续到后来的阶段,感觉到的快乐就少了。例如,当人们的目光盯住某种东西看时,开始时心灵受到刺激时,便有力地与呈现的对象相接触,以后,活动的强度就逐渐衰微下去,快乐随之也就衰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