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宣布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四个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这样就完成了经济特区设立的决策和立法程序,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反映了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程度和发展经济的特殊办法,是特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深圳经济特区就是以1980年8月26日这一天作为自己诞生的纪念日。
四个经济特区,都结合实际情况对经济体制改革作了开拓性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步子迈得较大的是深圳。除建筑设计施工实行招标承包以外,还推行劳动用工合同制、浮动工资制,放开大部分生活资料价格,房地产商品化,等等。内地十多万建筑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陆续进入特区,工程进展日新月异。深圳蛇口工业区的建设者在施工中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创造了较快的速度和较好的效益,以后被誉为“蛇口模式”。经济特区逐步从规划蓝图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经济特区的这些开放举措和建设成就,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也使国家建设出现新气象,多数人是拥护的。当然,由于一些人思想不解放,也提出一些质疑,各种议论接踵而至。广东和福建的干部甚至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政治压力和一些地方的排斥。
1982年3月29日,上海一家报纸刊出《旧中国租界的由来》一文,文章影射深圳经济特区即将变成“新租界”。当时有位老同志从深圳回来后说,那里除了挂五星红旗是红的,剩下都是资本主义了。
经济特区建设的最初几年,建设成就是显著的,但争议也从未间断。几年过去了,经济特区还要不要办下去?特区怎样才能办下去?一个个巨大的问号像沉甸甸的石头一样压在特区创业者的身上。在这关键时刻,邓小平决定到特区去走一走,看一看。
1984年1月22日到2月16日,邓小平先后到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和上海视察。邓小平一到广东就说: “办特区是我倡议的,中央决定的,是不是能够成功,我要来看一看。”他兴致勃勃地听取了深圳经济特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视察了几个建设工地。
邓小平视察深圳后又来到珠海经济特区视察,参观了毛纺厂、电子厂,乘车参观了九洲港和拱北海关,并应约为珠海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
邓小平视察珠海后到广州过春节,经过深思熟虑,应邀在广州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②他还特意将落款日期写为离开深圳的1月26日。
邓小平在广州过春节后,又来到厦门经济特区视察。对厦门经济特区的工作给予肯定,并为厦门题词: “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这三个题词表明,邓小平是充分肯定经济特区的决策和实践的,并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谷牧认为,邓小平南方视察,给那些有关兴办特区的是是非非的议论基本上画上了句号。
回到北京以后,邓小平在2月24日召集中央领导同志谈话,对经济特区的性质、作用和战略地位作了更为科学的概括。邓小平指出,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在这次谈话中,他还提出两条重要意见:一是建立特区,实行对外开放,要始终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不是收,而是放;放得还不够。二是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等,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根据邓小平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于3月26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分沿海港口城市座谈会。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把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厦门岛和鼓浪屿。
邓小平视察经济特区并发表讲话,以及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开放,使中国迎来了对外开放新的春天,经济特区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