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革命”不是什么好事情,而是动乱性的变化,是安定状态的被打破,犹如洪水猛兽可恨可畏。既然如此,“革命”一词在当时日益频繁地出现在文人墨客的笔端,就不能说不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它既反映了西欧各国伴随着近代化进程而出现的动乱频仍、“礼崩乐坏”的非常局面,又表明了近代早期各国政府对于如何保持“稳定”这一问题日益严重的关切和焦虑。
也许正是出于维持“稳定”的需要,专制统治者的御用文人们有意无意地给“革命”一词涂上了一层相当消极、保守的色彩,结果使得这个词在使用中表现出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常以复数形式出现。因为在当时人们看来,秩序具有单一性、统一性,破坏秩序的“革命”则不可能具有这种性质,它势必有无限多样的不同表现方式。所以,各辞典例句中的“革命”一般均采用复数形式(Révolutions),而且即使在使用单数的“革命”的时候,也要在该词之前加一个不定冠词(une),以表明这只是众多“革命”中的一个,并加以适当的形容词使之个别化。
第二,“革命”是人们在事后作历史研究的对象。它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发生得很突然,而且非经人类行为者有意识的选定。与其说它是人们事先筹划好的,不如说它是事件的结果,是一种只有在发生之后才能被研究的现象。因此人们在辞典定义中均采用“发生”来作“革命”的运作动词,它表明一切“革命”均是自行“发生”的,不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
第三,作为事后的研究对象,作为事件的结果,革命没有自己内在的年代表或动力源。革命存在于时间之中,但革命内部却没有时间的存在。
第四,革命与其说是作为一种行动被实行的,不如说是作为一个事实被经历的。如果说革命来自人类的行动,那也纯属偶然,是作为结果而不是作为事先订好的方案出现的。即使在它被人们预测而不是作为已经完成的事实被人们观察的时候,人们也倾向于消极地领悟它而不是积极地实行它,《特雷乌法拉辞典》所举出的那个例句(即“在一场如此重大的、正在酝酿着的革命的前夜,人人都显得惶恐不安”)就反映了这种心态。也正因为如此,“革命”这个词的某些积极的形式,如“革命者”或“革命的”(révolutionnaire)等,在所有这些辞典里都找不到。事实上它们在1789年以前根本就不存在。[3]
旧制度时代的御用文人这种力图把“革命”一词消极化的倾向,极为突出地反映在他们的政治争论和史学研究中。这方面一个显著的例证便是17世纪末期关于英国“光荣革命”的一场争论。这是一场发生在法国流亡国外的胡格诺教徒和绝对君主制卫道士之间的小册子战。英国1688年革命曾使胡格诺派流亡者们感到欢欣鼓舞。他们纷纷撰文著书,为威廉三世取代暴君詹姆斯二世登上英国王位大唱赞歌,称这一事件是大快人心的“LaRévolutiond'Angleterre”(“英国革命”),由此在法语中首次创造了“革命”一词这种单数的、带定冠词的而且是大写的用法。胡格诺派文人这样做,显然是为了强调这一事件的重要意义,为了指明这一事件给英国带来的变化是积极的、健康的,与往日所发生的那些动乱性的“革命”不可同日而语。在他们看来,这次“革命”的确是一次天文学意义上的“循环”,即一次向被过去历代王朝统治时期一系列“革命”(动乱)所颠覆了的根本法律的真正复归,它是预示整个欧洲恢复自由的新时代即将来临的曙光。另一方面,在法国专制王朝的御用文人那里,这次英国革命由于推翻了英国君主制政府的正统形式,破坏了专制主义的统治秩序,自然令他们恨之入骨,引来了他们的疯狂攻击和谩骂;同时,为了抵御英国革命的影响和胡格诺派的宣传,他们也用小册子的形式对胡格诺派的观点展开批判,从而掀起了这场论战。
在这个过程中,这帮御用文人为了突出这场英国“叛乱”的重大性,也时不时地使用“LaRévolutiond'Angleterre”的写法。但是他们也懂得,为了不让胡格诺派通过把英国革命“特殊化”来宣扬革命的企图得逞,最好还是坚持使用小写的、复数的“革命”一词,把英国革命重新归结为一种动乱。耶稣会派历史学家约瑟夫·道尔良神父完成于1693年的《英国君主制时代历次革命史》便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策略。道尔良在这本书里,力图把英国历史写成一部好的统治和糟的统治不断来回更迭的动**史,并认为这种动**一般总要导致巨大的灾难,即导致某一位国王被废黜并被投入监狱,成为某一位篡位者的牺牲品。这部著作深受当时法国统治者赏识,在18世纪曾多次再版,流毒极广,以致作者关于英国历史充满“革命”亦即动乱的观点竟成为18世纪法国人所共知的常识。更有甚者,自道尔良发端,18世纪法国的历史编纂学还逐渐形成了一种奇特的体裁,即“革命史学”。当时的史学家们显得特别热衷于写各国的“革命”史,或者说热衷于从各国的“革命”方面来编写它们的历史。道尔良本人在1734年就又发表了一部《西班牙历次革命史》。而在这方面享誉最高的人物还是修道院长勒内·德·韦尔托。他首次出版于1695年的《瑞典历次革命史》,到大革命之前重印了不下二十次。他的《罗马共和国政府历次革命史》在1719年初版后,也曾再版了十二次以上。他于1689年初版的《葡萄牙谋反史》,在1711年改名《葡萄牙历次革命史》重新出版后,在1789年以前也再版了十二次左右。此外,还有大量类似的历史著作出自其他作者笔下,如写西班牙的(1724),写荷兰的(1727),写科西嘉岛的(1738),写匈牙利的(1739),写波斯的(1742),写君士坦丁堡的(1749),写热那亚的(1750),写穆斯林帝国的(1750—1752),写俄国的(1760),写苏格兰和爱尔兰的(1761),写罗马帝国的(1766,1783),还有写波兰的(1735—1755)。甚至还有人写了一部《欧洲历次战争和革命要事录》(G.德马克著,1721),试图把整个欧洲历史一股脑儿统统归结为“革命”史。
所有这些“革命”史家,究竟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观念作为共同立论依据的呢?曾对这些作品做过系统研究的吉尤木指出,这种立论依据就是当时统治者对于政治稳定的热切向往,以及认为只有绝对君主制才能实现政治稳定的观点,而所有这些“革命”史学作品,无一不浸透着对于政治动乱的忧虑。我们知道,迷恋秩序、求稳怕乱,本是君主专制时代法国统治阶级的典型心态,而描述各国动乱的这种“革命”史学之所以在18世纪的法国如此盛行,则无非是因为预感到大革命风暴就要来临,统治阶级对于秩序和稳定的追求变得空前迫切而已。同时,他们把一切改变现存社会秩序的企图统统贬斥为非人为的、消极的动乱,似乎也暗含着一种规劝、警告人们不要着手实行革命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