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7月9日,为了强调制定宪法是自己的主要任务,国民议会宣布更名为制宪议会。
在制宪过程中,议员们围绕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辩论。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国王否决权和议院实行一院制还是二院制这两个权力组织方面的问题。
所谓国王否决权问题,就是宪法是否允许国王行使对议会决议的否决权?如果允许,国王应在什么条件下行使否决权?这个问题在1789年8月14日就被提出来了。当时,议员迪凯斯努瓦为了便于宪法委员会工作,建议就某些重大问题确立一些一般性原则,其中就包括这样一个问题:“王权在立法方面将拥有何种影响?它是否应拥有否决权?这种否决权应该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是绝对的还是延缓性的?”然而在当时,人们最关注的《人权宣言》尚未通过,立法权力机构的性质和任期尚未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就提出否决权问题未免为时过早,故议会无暇立即就此展开讨论。不过,迪凯斯努瓦的迫不及待,却也反映了当时法国舆论对这个问题的特殊关注。
其实,否决权问题在制宪过程中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退步。因为早在两个月以前成立国民议会的时候,代表们就曾作过决议明确宣布:国王不得否决国民议会已经通过的和将要通过的一切决议。当初的话说得那样斩钉截铁,为什么现在却又踌躇不前了呢?
8月28日,《人权宣言》一通过,人们便开始着手处理宪法问题,穆尼埃代表宪法委员会宣读了一份宪法草案。这份草案只有六项条款,然而人们立即就此提出了一大堆修正案和建议。最后,诺阿耶子爵提出了四点动议:(1)确定“国王批准”这一概念的含义;(2)它对于议会法令是否必要;(3)它应当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方式行使;(4)把按一院制还是按二院制组织议会的问题同上述问题结合起来讨论。于是,人们立即就“国王批准”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就这样,从制宪议会就宪法问题的正式辩论一开始,国王否决权的问题就紧紧抓住了议员们的心,成为争论的第一个热点。而且,也正是在辩论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法国大革命完成了它在新政治文化方面的第一个世界历史性的伟大创造:由于争论过于激烈,为减少秩序的混乱,人们决定把议会分成左右两部分,即让反对否决权的议员和赞成否决权的议员分别坐到议长的左右两边,从此,便产生了为后来人们所惯用的把各种政治势力划分成“左派”和“右派”的分类法。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分类法,它不仅包含着“左派”和“右派”这两个分别象征着激进和保守、进步和反动甚至革命和反革命的术语,而且还暗含着一种关于两派势不两立、不可调和的心理假定,一种你死我活的对抗意识。这一政治文化因素将长久地规定法国政治的基本模式,并将对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政治甚至国际政治产生深远的影响。
9月4日,穆尼埃又代表宪法委员会提出一个报告,公然声称:为了“保证行政权力不受立法权力的任何侵犯”,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国王成为立法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当规定“议员们的决议在成为法律之前必须经国王批准”。倒退显然还在继续:本来人们是为了限制王权的专横而要求立宪的,然而宪法尚未及建立,人们就考虑起如何保护王权(行政权力)免遭立法权力侵犯这一问题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