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般也可以这样认为,在法国革命期间实际上存在着分别由群众(他们有的是自发的,有的是由一些互相竞争的政治派别组织起来的,但两者都具有同样的无政府主义特征)和革命国家实施的两种“恐怖”。而且在这两种恐怖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年代上的差异:群众的恐怖从大革命一开始就存在,而国家的恐怖是在1793年9月5日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同时,尽管受到了那么多历史学家如埃德蒙·伯克、丹纳、马德兰、加克索特等等的诅咒,群众的恐怖却仍有着无可争议的历史正当性:因为在革命时代的法国存在着革命时代的英国和美国所不曾有过的异常强大的反革命暴力,也唯有群众的暴力才能有效地摧毁和震慑这种反革命暴力,这种群众暴力自然应该被视为法国革命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它,法国革命不仅根本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不可能得以持续。此外,诚如法国大革命传统史学的著名代表人物索布尔所言,“民众的暴力并非无缘无故地发生的,它具有某种阶级的内容,也有某种政治的目标:那是贵族的反抗迫使人民不得不去诉诸的武器。……不论群众给自己规定的是怎样的目标,他们实施的暴力和恐怖终究为资产阶级扫除了横亘在他们前进道路上的大部分封建制和绝对君主制的垃圾。”[10]
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看到,大革命时代的群众恐怖有它的一些固有缺陷,主要是它常常表现得比较夸张,过分残暴,会导致践踏人权甚至滥杀无辜的恶果——因为引发这种恐怖的主要是**而不是理性。这就不免要背离大革命的初衷,所以尽管革命精英们一度曾容忍甚至赞誉这种群众恐怖,他们却不能一味地由它长期任意妄为。为了保证革命的胜利,革命精英们必须做点什么来对民众暴力实施某种限制或进行某种引导。于是我们看到,在1793年9至10月,国民公会组建了由无套裤汉组成的“革命军”(其任务是胁迫巴黎周围的农场主们把囤积的粮食交给政府),颁布了惩治嫌疑犯法令和最高限价法令,并肃清了一批被称作“忿激派”的群众恐怖极端分子,由此开始把丹东半年前关于“让我们[革命政府]变得可怕起来,以便让人民不再可怕”[11]的号召真正落到实处。显然,法国革命时期发生的这种民众恐怖暴力的“国有化”,这种被称作“恐怖统治”的国家恐怖主义的建立,某种程度上正是群众暴力带来的一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