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法国革命会沦为这样一场大乱?康有为认为那是革命发动者“妄执他国之验方,以望疗己国之痼疾”的结果,具体地说,就是“拉飞咽以美国政治之平等致治有效,欲以美国之政施之法国,而不审国势地形之迥异。于是在美行之而治,在法行之而乱也。”在康有为看来,拉法耶特所持之美国药方,主要就是“人权平等、主权在民、普通选举(即普选权)”等民主原则,这些东西虽属“天下公理之至”、“至公至平之理”,只可惜在当时法国实行之却为时过早。[7]尽管如此,康有为还是承认法国大革命的发生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这就是旧制度法国封建制度的极度黑暗;然康又指出,由此反观中国,则更显得中国没有革命的必要了,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类似的国情,法国人所遭受的种种苛政在中国一概都不存在——康这样写道:“吾国久废封建,自由平等,已二千年,与法之十万贵族,压制平民,事既不类,倡革命言压制者,已类于无病而学呻矣。”[8]此外,康还恫吓说,中国如发生革命,则不仅必然酿成恐怖,而且在当时情况下还会导致亡国亡种之惨祸——
我又为黄种之独国,白人纷纷,虎视逐逐,莫妙于假定乱之名,以行瓜分之实。恐吾国革命之徒,虽酷毒至于极点,人理可以绝无,比罗伯马拉而倍蓰之,然必不能驱市民,而当诸白之强敌也。然则岂止流血百二十九万哉,不尽杀四万万人不止。即幸能存者,亦留为白人之奴隶马牛而已。[9]
总之,在康有为看来,法国大革命的那一套,在中国万万行不通、使不得。
梁启超在为康文写的跋中盛赞康的言论“耸切恳挚,足以为病狂热者之药”,并历陈法国大革命中的种种暴行,及中国社会较之革命前法国社会的种种“优点”,以附和、阐发康的论点。康、梁的这些言论立即引起了革命派的严重关注。章太炎认为:“自此论出,其为进步之梗者,更非浅鲜,不可不有以匡之。”[10]在章的组织安排下,1906年1月出版的第11期《民报》[11]刊出时年仅16岁的进步青年汪东的长文《正明夷“法国革命史论”》(署名寄生),对康、梁的论点逐条痛加驳斥。
针对康、梁对法国大革命的贬斥,汪东的文章开宗明义,大唱反调:
法之大革命,起于千七百八十九年,迄千八百四年,中更七载,丧乱繁多。虽谋之者有不臧,然一洗旧弊,遂能去虐政、均利权,卒达改革之首志,其功抑亦赫然可观哉!不睹其功,而重科之罪,甚矣,其枉也。[12]
针对康有为关于法国革命者盲目效法美国的责难,汪东以法国1791年宪法未能采用美国式的两院制从而导致“民权专制”为由反唇相讥:“此非效法美国之罪,而效法之未尽善者之罪也”![13]
针对康有为将拿破仑的崛起与称帝归咎于挑起战端的吉伦特党的说法,汪东为后者辩护道:此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因为事实上拿之称帝是他自己耍阴谋诡计的结果,而且是经国民投票公决的,“使当其提出议案时,群起相抗,前功必不至尽弃,则法之安于共和也亦久矣”[14]。
针对康有为关于中国国情与当年法国迥异、倡革命言压制类于无病呻吟的论调,汪东怒斥:“此真病狂之言也”!在他看来,中国人(汉人)不仅毫无自由平等可言,而且还受着异族的残暴统治,哪有一点优于法国的地方?“法之贵族虽横,犹同民族,即使吾国今日自由平等,诚足齐驾米欧,吾犹愿为法民,稽颡布奔氏之前以乞余荫,不愿肩随满洲大酋爱新觉罗之侧,而傲焉以戏嘻也。而况乎不自由不平等,为奴虏以终其身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