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月反动虽然结束了雅各宾专政,却并没有结束雅各宾派所创始的一党专制制度及其各种行为方式。容不得敌对党派存在的一党专制倾向仍然公开或隐蔽地盛行于热月党统治的时期,甚至雅各宾派推行一党专制的行为方式,也在不同程度上为热月党人所遵循。众所周知,热月党的统治(它实际上一直延续到波拿巴上台)从一开始就离不开排斥敌对派别的政治暴力。没有“金色青年”的棍棒恐怖,没有“葡月将军”的炮火镇压,热月党统治的确立就无从说起。无论在热月党国民公会时期,还是在第一、二届督政府时期,执政的热月党人都强烈地倾向于排斥异己,并频频使用恐怖手段来制服来自左右两方面的反对派。在共和三年,热月党国民公会不仅用断头台和流放的方式摧毁了整个山岳派势力,而且通过重申1792年和1793年颁布的惩治流亡者和教士的法律,最后还通过波拿巴的大炮,阻止了王党势力的卷土重来。共和三年宪法的通过似乎表明热月党人要重开政治自由的局面了,然而他们同时表现出来的反党派政治的强烈意向一开始就注定了这种政治自由的短命性。共和四年雾月14日(1795年11月5日)的督政府成立宣言明确宣称,这个政府将“严厉镇压一切乱党,熄灭任何党派意识”,并号召全体共和分子“团结起来”(无非是要求人们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因而,一旦重新取得合法地位的雅各宾派和其他更激进的派别发展壮大起来,并表现出对社会平等的热烈追求时,督政府的“政治自由”便迅速让位于专制独裁。霜月14日(12月5日)督政府签署了对巴贝夫的逮捕令。雨月1日(1796年1月21日),督政官勒贝尔发表演说同时对保王派和雅各宾派大加鞭挞,重申“在共和国面前任何派别都应消除”。风月7日(2月26日)督政府重新封闭雅各宾俱乐部,接着又下令追查雅各宾派的报刊和撤销雅各宾分子的公职。被捕获的巴贝夫集团则在共和四年牧月被残酷地处死在断头台上。而当利用政府的右倾而重新崛起的保王派控制了两院,试图与督政府分庭抗礼的时候,等待他们的也只能是武装政变式的猛烈打击。果月18日政变的直接结果,不仅是保王派的65位头目被勒令流放圭亚那,177名议员被除名(而且没有替补),42家报刊被取缔,同时也是热月党政治自由尝试的彻底结束。由此建立的第二届督政府在排斥反对派方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通过共和六年春末的议会改选来取得驯顺的议会多数,督政府事先就作了精心的准备。由于当时保王派已经噤若寒蝉,督政府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左的方面,即正在以“立宪派联谊会”的形式进行宣传活动的“新雅各宾派”。对反对派的极端仇视和恐惧,促使督政府为阻止这种威胁进入立法团使出了浑身的解数,甚至采用了一些近乎政治流氓式的手段。比如,在选举前,它就一边在全国各地大造舆论,呼吁人们注意“来自两个方面的反对派”这种双重危险,一边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免除许多左派官员的职务,在许多城市宣布戒严以制造紧张空气,并借口检查路捐执行情况,派遣巡视员向各地特派员下达指令和分发经费;在选举过程中,督政官梅兰蓄意在许多选举人大会中制造分裂,即煽动一部分拥护政府的选举人单独召开选举会议,并操纵两院拥护政府的议员通过决议承认他们的选举结果。共和六年花月22日(1798年5月11日),唯督政府马首是瞻的两院多数派公然通过了臭名昭著的“花月法令”:19个省的由分裂分子选出的议员全部获得承认,没有发生过分裂的8个省的选举结果反被宣布无效,另外还有60名左派官员被取消了当选议员的资格。结果,106名通过合法程序当选的议员被拒斥于议会大门之外,政府提出的191名候选人却被顺利地安插进了两院。应当说,在以“反党派”或“超党派”为名、行党同伐异之实方面,督政府的恐怖统治和共和二年的雅各宾专政完全是一脉相承的,不同的只是在为人处世方面,督政们远不如罗伯斯庇尔派来得磊落和坦**:罗伯斯庇尔派能够公开宣布“自由的专制”,宣布停止选举,而督政府却既要搞一党专制,又要觍着脸皮为自己的统治蒙上一层“民主选举”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