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古代人因同法国人差异太大而不可学,美国人的榜样自然也就因同样的缘由而被排除了。尽管法国人在大革命一开始就学着美国人的样子要搞一份“人权宣言”,可他们仍十分注意强调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的差异,十分注意显示自己的特色,似乎生怕给人们留下他们是美国人学生的印象。拉波·圣太田的言论最典型地反映了法国革命者的这种心态。他在1789年8月23日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制宪议会议员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模仿”别人的话,那么最值得模仿的也就是“宾夕法尼亚模式”了。但是紧接着,他就又强调指出:“法兰西民族,他们天生就不是一个跟别人学的民族,而是一个让别人跟他们学的民族。”[4]看来,尽管出于对自由的热切向往,法国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美国人在争取自由方面为人类树立的光辉样板,但是既然他们同时也下定了决心要同旧世界彻底决裂,他们也就不可能向任何一种现成的模式认同,即使他们可以接受某种现成模式的某些原则,他们也不愿意接受这种模式本身——原因很简单,一切现成的东西无疑都有陈旧之嫌,都应该被抛弃,至少不应该照搬到法国来:须知法国革命正是要抛弃全部的旧传统,要创造一个史无前例的全新的民族!
著名政论家孔多塞当时也曾对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不相容性作过详细的论证。其大致思路是,美国人搞革命为的是推翻外国贵族的压迫,具体说来就是拒绝向远在万里之外的母国纳税,而法国人则相反,他们的革命旨在推翻本国贵族的压迫,即摧毁一套由一部分人压榨另一部分人的税收制度——一个是较单纯的民族战争,一个是错综复杂的等级或阶级之间的国内战争,这种差异自然也就决定了法国革命较之美国革命的相对艰巨性,具体表现在美国人只有一种很松弛的束缚需要解除,法国人所憎恶的束缚却既多且紧(除了经济束缚之外,还有其他种种束缚,比如宗教上的不宽容),因而美国人在革命中还可以把许多旧社会的东西保存下来,而法国人则不得不把旧社会的一切统统摧毁。根据这一思路,孔多塞敏锐地指出:较之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必须遵循一些更完美、更精确、更深刻的原则,它不仅需要改造法国的政治结构,而且需要改造法国的社会结构。
王政派议员穆尼埃对美、法革命各自特点的看法同孔多塞等人恰好相反,他认为美国人在革命时什么也无须维持,倒是法国人还需要维持他们的国王——靠国王来召集国民议会(1789年9月4日的讲演)。然而,既然他的这种看法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两国革命的不相容性,那么,在否认美国革命对于法国革命具有榜样价值这一点上,他同孔多塞等左派议员实际上仍然是一致的。
仅有的两个“新民族”的样板都遭到了否定,这就决定了法兰西民族再生的非同寻常的冒险性。按照历史学家莫娜·奥祖夫的看法,这种冒险性表现为三种不可能性:首先,人们不可以把法国人看作一个正在诞生的民族,因为正如加尼埃1792年11月17日在雅各宾俱乐部所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正以自己的破砖烂瓦自我重建的社会”;其次,人们不可以回归到历史进程中过去的某一点上,那种在18世纪早中期盛行的复兴法国古宪法的观念已渐渐无人问津;最后,人们还不能只作某些改革:早在1789年7月间,制宪议会的议员们就表现出了一种反对搞小打小闹的改革的强烈意向。甚至连当时的王政派议员克莱蒙-托内尔都认为,靠简单地改革弊端和修复宪政来实现民族再生,那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修修补补的改革对于民族再生是无济于事的,要再生就必须切切实实地创新,具体到宪法问题上,就必须彻底抛弃一切旧规章,用一页崭新的白纸书写法国人的权利宣言。
显而易见,如此激进的“再生观”,不过是法国革命“决裂”信念的另一种表达而已。也正因为如此,就像与旧传统的彻底决裂绝非易事一样,这种“民族再生”自然也将是一个充满搏斗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