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时的法国人也知道,要创造一个新民族,倒也不是除了先让每个人都穷得叮当响之外别无他途:看看新大陆上刚刚昂首挺立起来的美国人吧,这个民族毫无疑问是崭新的,可他们却并不那么穷。他们之所以显得“新”,显得与众不同,似乎是因为他们特别注重“平等”的缘故。法国人注意到,当时的美国虽然人人都是地产主,但人人的财产都差不多,既无大贫,也无大富,既不穷困潦倒,也不奢侈腐化,体现着一种中等富裕程度的、小康的“平等”。这个民族突出的实际上是史前新人的另一种特征,即平等。不同的只是史前新人的平等是人人都一无所有的平等,而美国人的平等则是人人都程度相似地有点什么的平等而已。这里应顺便指出,对于经过革命的美国人,法国革命派常常还是津津乐道的,但对于同样经过革命的英国人,法国人更多地则投以鄙夷的目光——他们讨厌英国人身上那股呛人的贵族味,从不以为英国人是什么“新人”,尽管他们在大革命前夕对英国人的“自由”多少有些羡慕,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种“自由”远远不够理想了。
现在的问题是:古希腊、罗马人和获得独立的美国人这两种类型的新民族,究竟有无可能成为法国人自我更新的参照模式?看来法国革命人士在这个问题上是有过一番缜密思考的。然而,尽管人人都对这两种新民族充满艳羡之情,他们却都不约而同地否定了它们对于法兰西民族再生的榜样价值。究其原因,差异太大、国情不同自然是很重要的一点,但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处处力求标新立异的心理,似乎也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难道可以把现代法国人变成古代希腊人或罗马人吗?国民议会议员拉波·圣太田认为这根本不可能。他无可奈何地承认,每当他想从古代的制度风习中借鉴点什么的时候,他就感到“颓丧无力”,因为“这些古代民族以及他们的时代和我们之间有着太多的差异,我们实不能如此好高骛远”。在他看来,古希腊、罗马的“天之骄子”是令人倾倒的,可惜法国人再也无法达到这个水平了。[2]
对于法兰西民族和古代人之间的差异,法国革命人士的看法远非完全一致,但他们毕竟人人都清楚地意识到了这种差异,并由此形成了一种强烈的意向、一个鲜明的共识:必须抛开一切模式,走自己的路!这种不法古人、力争创新的民族再生意识,许许多多的法国革命人士都曾豪迈地表达过。如国民公会议员谢尼埃就曾指出:由于古代社会和当代法国社会在经验、财产和实证知识诸方面差异太大,欲按古代模式再造当代法国,无异于妄想把成人变成稚童;因而在实现法兰西民族再生的问题上,人们应该创造而不应该剽窃,应该勇于创新而不应该拘泥以往。[3]由此看来,法国革命者所崇尚的“古代”,与其说是历史上的古代,不如说是空想中的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