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安大学培养将来能在海上保安厅任职的公务员,要求毕业生既有海洋知识,又要有良好的教养,同时还要有强健的体魄及领导能力,学制为4年6个月。前一年半学习行政法、国际法等必要的知识,第二学年的下学期分为航海、轮机和通信三个专业方向学习海事技术。从第三学年开始学习警察学和安全学,学习海上犯罪论、海难救助工学等海上保安厅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本科一毕业就进入为继续深造的专业领域的学习,承认其研究生的入学资格,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环绕世界一周的航海实习,此外,还要学刑事侦查、司法鉴定、海难救助等实务知识和技能。研究生课程结束后,要到当地的海上保安厅实习,学习实用英语、国际关系等相关知识和技能,课程结束后作为初级干部到巡视船上从事海难救助、海上犯罪搜查等业务,要经历陆上和海上的工作经验,才能进一步得到提拔和重用。
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凭借其训练有素的人员和精良的装备,在海上的执法效率很高,不仅能在200海里的渔区内执法,而且巡航监视的范围可以扩大到200海里。其利用超大型可搭载直升飞机的巡航船,在12小时内便可到达200海里以内的案发地点执法。利用先进的喷汽式飞机3小时便可到达1200海里的案发地点。利用可在夜间及在恶劣天气下可起降的飞机,实现全天时的巡航任务。
(三)主要职能
其主要任务是执行海上法令、海难救助、防止海洋污染、取缔海上犯罪,执行船舶交通规则,管理与航标有关的事务及其他为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方面的事务。
(1)执行海上法令;
(2)发生海难时,救助人命、货物、船舶,发生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时,进行必要的援助,处理海上漂流物和沉没物;
(3)维护海上交通秩序,调查海上事故;
(4)保护海洋环境;
(5)海上巡防和警戒;
(6)进行海上搜查并逮捕罪犯,协助国际海上搜查;
(7)进行水路测量和海上气象观测并进行通报;
(8)监督海上保安厅以外的单位和人员所进行的建设、维护、使用灯塔和航标的行为;
(9)进行海上科研;
(10)为完成主管任务,建设(造)、维护、运用船舶、飞机及通信设施。
四、韩国的海上执法主体
(一)韩国海洋警察队概况
韩国海洋警察队(KoreanNationalMaritimePolice)是其海上执法主体,简称海警,属于集中统一模式。于1953年12月成立,当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并防止日本渔船非法入侵。其总部设在釜山,于1979年迁至仁川。体制几经调整,现隶属于国土海洋部,目的在于保护海上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海上秩序及防治海洋污染。其主要任务是巡逻韩国水域、水上救助、犯罪调查、防治海洋污染及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种任务。战时,可经动员参加军事任务,但其人员并不属于军人。
除海上缉私仍然由关税部门主管外,其余海上事务均由统一的海洋执法机构即海洋警察实施。韩国海洋执法队伍的特征是从诞生时期到现在一直维持由海洋警察力量统一执法的集中执法模式。
第一阶段(1952—1954年),该阶段是韩国海洋行政执法主体的萌芽时期。当代韩国海洋执法主体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1953年12月23日,韩国政府为了取缔李承晚和平线以内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管护渔业资源、确保海上治安从各市、都警察局和海军各拨出60名警官、79名军兵和6艘181吨警备艇来创立海洋警察队。当时海洋警察队总部和7个地区队各设在釜山、仁川、木浦、群山、浦港、墨湖和济州岛,在内务部治安局指导下开始海洋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