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具体情节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3.样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时适用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 刑不诉〔 〕号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出生地和户籍地、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间)
×××(侦查机关名称)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概括叙述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侦查机关名称)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本案证据不足)(应当概括写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情况),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系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则写为:本案经本院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不起诉)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二)内容结构
1.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上:“×检刑不诉〔年度〕×号”。
(3)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同起诉书中被起诉人基本情况。
(4)辩护人基本情况,如果辩护人是律师的,则只要写姓名和辩护人执业的律师事务所。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则要写明姓名和其所在的工作单位。
(5)案由和案件来源:1)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写明被不起诉人姓名、案由及案件来源;2)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写明被不起诉人姓名、案由及案件来源;3)如果属于上级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因审判管辖变更而由同级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在写这部分内容时,要将案件移送过程写清楚。
2.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