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文书的种类主要有:批准逮捕决定书,提请逮捕决定书,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撤销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报告书,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起诉书,出庭笔录,撤回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不起诉决定书,刑事抗诉书,提请抗诉报告书,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复议决定书,复核决定书,公诉意见书,公诉答辩提纲,司法建议书等。
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文书的种类主要有:受理案件登记表,控告、检举笔录,案件请示书,立案决定书,补充被告人报告书,侦查计划,传唤通知书,提请刑事拘留报告书,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拘传证,提请发布通缉令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现场勘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提押证,调取证据通知书,委托检验鉴定书,侦查终结报告,移送案件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等。
本章主要阐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
四、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2001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通过了《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印制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的说明》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继续保留了原来的一些内容:
(1)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填写年度的括号统一使用中括号〔 〕;
(2)表示文书的序号使用“号”,不再用“第 号”;
(3)表示文书类别的不必用“字”的字样;
(4)对文号中的空格间距作了统一规定,如“检 刑诉〔 〕号”,一律统一为:“检”字后空二格,括号中空两格。如北京市检察院一般以“京检”开头(例:京检反贪侦终〔2012〕××号),海淀就以“京海检”开头(例:京海检刑诉〔2012〕××号)。
(5)在填充式文书中各联之间的骑缝线中,规定了统一填写文号。为方便检察机关的使用,并在骑缝线中直接印出该文书的全部文号,空格距离与文号中的空格间距一致。
2013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电子模板的使用说明如下:
(1)正式印制各种法律文书格式时,案卷的封面及封底用牛皮纸印制。各种法律文书用A4纸打印。
(2)正式印制时,可根据办案需要填写填充式文书的内容,调整模板空格字符数、文档字体、字符大小和段落磅数。
(3)正式印制时,填充式文书样本中标明的“样式”、“印”“院印”以及注明应含内容和文书制作说明不要印出。内容不固定的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等,按照格式样本中注明的名称、文号、格式,在拟稿后打印,正文中的小标题是样本内容的说明,制作时不打印。
(4)填充式文书中的选择项在选择时,应当用斜线(\\)划去不用的选择项。
(5)文书中除年号、序号、专用术语(如身份证号码、机械型号)、百分比、街道牌号、正文中日期和其他需要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应以汉字数目表示,涉及新的计量单位应以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6)本文书可由各级人民检察院自行打印。建议在WindowsXP系统OfficeWord2003下使用。高检院统一发布的案件管理软件正式运行后,可使用案件管理软件打印相应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