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根据二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决的定罪量刑哪些正确、哪些错误,或者全部错误。对于上诉、辩护等关于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二)内容结构
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基本结构与一审刑事判决书相似,也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由于二审法院除了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全面审查外,还应针对上诉理由或者抗诉理由正确与否作出回答,所以在内容和写法上与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有很大区别的。
1.首部
(1)标题,分两行写“×××中级(或高级、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右下方写编号,即:“(年度)×刑终字第×号”,编号中的审级代号用“终”字,标题中不标明审级。
(2)抗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这一栏的内容要按照具体情况来说明。
①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被告人又提起上诉的,先列“抗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另起一行列“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郑某”,然后写明其身份等基本情况。
②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原审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的,先列抗诉机关及其名称,然后另起一行列出原审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③原审被告人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的,先列原审公诉机关名称,后列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
④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或者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先列原审公诉机关,再列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括号内标明的是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人的关系,然后续项列写原审被告人。
⑤自诉案件,自诉人提起上诉的,首先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其次写原审被告人。或者是:首先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其次写原审自诉人,括号内标明的是上诉人在原审中的地位,然后在当事人称谓之后,列出其身份等基本情况。
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写“上诉人”并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如“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将其列在上诉人的下一行。
⑦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按“上诉人”规格写,其余没有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人”的下行列为“原审被告人”,在当事人称谓之后,接着列出其身份等基本情况。
⑧辩护人的写法同一审刑事判决书。应特别注意原审被告人或其近亲属上诉,并委托辩护人的情况,辩护人应在其委托人的次行书写,尤其是上诉人不止一人,又各有辩护人的,这样分列才能避免发生混淆。
⑨自诉人或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上诉所委托的代理人的书写方法,可以参照辩护人的书写方法。
(3)案由,这一部分包括以下内容:罪名,案件来源(上诉或抗诉),原判情况,上诉或抗诉原因和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及到庭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