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陈唯依
二○○八年十月十二日
附:1.本诉状副本一份,另交检察院一份;
2.赔偿费用计算方法及结果清单一份。
五、注意事项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未得到赔偿。如果被告人有个人财产,在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之前,被告人已经以自己的财产对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进行了足够赔偿的话,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就不能因同一事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这一赔偿,也包括被告人的亲属代为赔偿的部分。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目的是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诉状中一般不应过分地论述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除外)。另外,还应把握请求赔偿事由与被告人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属于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应计算在内。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失的赔偿请求不予受理。
(4)在制作理由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由部分应该对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害结果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加以证明,这是要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需要对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加以证明;第三,如果民事侵权行为人不止一个,可以不具体划分每一个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大小,但应该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依据上,应该既引用实体法依据,也引用程序法依据。
六、习作点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三多,男,1974年3月4日出生,汉族,【1】北京现代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某【2】车间主任,住北京市知春路五矿宿舍12栋3单元401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孙暴龙,男,1973年4月6日出生,汉族,北京人【3】,大学本科毕业【4】,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集团职员,住在北京市知春路五矿宿舍12栋3单元403室。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孙暴龙故意伤害罪【5】的刑事责任;
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暴龙承担原告周三多的全部医药费及住院费【6】共计10282元;
3.孙暴龙以书面的形式向周三多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