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格尔看来,一个人被注定为君主,是通过直接的自然的方式,即通过肉体的出生实现的,出生像决定动物的特质一样决定了君主的特质。人与动物没有区别:马生下来就是马,国王生下来就是国王,君主的权力和尊严是生而俱来的东西,是由其肉体的本性决定的。马克思则认为,黑格尔只是证明了君主一定是生出来的,但没有说明出生如何使“君主”成为君主的。在马克思看来,一个人通过出生获得了自然生命和肉体存在,但这并不是他获得某种社会特权的原因和根据,包括王位继承制在内的长子继承制是以私有财产的存在为根据的,长子继承制是一种“国家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那些生下来就是国王和贵族的人夸耀自己的血统、自己的家世,实际上是宣传一种“动物的世界观”,“贵族的秘密就是动物学”。
作为社会存在物,人必然具有社会属性。“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7]在现实中,任何个人都不是孤立地站在自然面前,而是始终生活在特定的社会中,并作为社会的成员和自然相对立的。在社会之外,离开社会而“孤独的个人”,充其量不过是思维中的抽象。“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8]
正是在社会活动中,每个人都形成了自己的“个人的国家特质”、“个人的社会特质”,更重要的是,这种社会属性反过来又改变并重塑着人的“肉体本性”、“私人特质”,即人的社会属性不断改变并重塑着人的自然属性。所以,对于个人,“应该按照他们的社会特质,而不应该按照他们的私人特质来考察他们”[9]。一言以蔽之,“社会人的一定性质,即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一定性质”[10]。
最后,现实的个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11],具有精神属性。
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动物和自然界是直接统一的,动物的生命活动是一种生物的本能活动,而“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2]。在社会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经过思虑或凭**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而且“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13]。
作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具有精神属性。具体地说,人具有一个与动物的心理结构不同的,由知、情、意所构成的精神属性,一个由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构成的认知结构,一个与外部客观世界不同的主观世界,并由此形成了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或自觉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使“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14]。
现实的个人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有意识的存在物,但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人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但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人即使不象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15]人具有自然属性,动物也具有自然属性,但人的自然属性不是生物本能,不是纯粹的自然属性,而是打上了社会关系烙印的自然属性,并以扬弃的形式从属于人的社会属性。人的精神属性离不开人的社会因素,相反,它是在人的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其内容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6]
现实的个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感性与理性的矛盾统一体。从根本上说,文学艺术作品所要刻画的,就是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冲突,是人性内部的矛盾冲突。《复活》之所以能够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引起不同读者的共鸣,就是因为它着力刻画了聂赫岛朵夫身上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典型的矛盾冲突,而类似的冲突在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正如托尔斯泰在《复活》中所说,“人人身上都有各种人类本性的根苗;不过有时这种品性流露出来,有时那种品性流露出来罢了;人往往变得不像他自己了,其实他仍旧是原来那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