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入政策包括教育投入体制和政策、各级教育投入体制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依法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一)教育投入体制和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投入体制不断改革、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通过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拉开了教育投入体制改革的序幕,首次提出保证教育投入“两个增长”,即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两个增长”的基础上增加了“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并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到20世纪末达到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1994年国务院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了“三个增长”原则和“4%目标”。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对政府教育投入增长和教育投入所占比例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从而以立法形式确定了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教育投入体制。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并再一次重申要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为此,中央政府决定,自1998年起至2002年的5年中,提高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各省级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这是在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方面的一次重大举措。
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中国教育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教育投入不足仍是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财政体制等多方原因,“4%目标”自2000年起后延10年尚未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再次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以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为确保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投入目标,201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对加大政府教育投入作出了进一步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二)各级教育投入体制
各级教育投入体制主要是指国家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投入情况。
1.学前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学前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是,学前教育仍是中国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随着中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学前教育投入体制不断完善,政府投入的力度和比例都在逐渐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