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17]2010年1月,教育部再次发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推进均衡的有效机制
2011年,教育部与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了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通过签署备忘录的形式,明确各自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完成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签署备忘录为契机,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加强省级统筹力度,组织实施好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等,切实承担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定责任。例如,江苏省将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浙江省以教育现代化为引领,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提出到2015年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全面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北京、福建、广西、贵州、海南、河南、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采取省级政府与辖区内所有市级或县级政府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将本省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4.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当前,中国正在推动各地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把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各地要在国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对校园校舍、仪器配备、师资配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满足本地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措施,缩小学校之间发展差距。例如,北京市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行动计划,逐校提出达标时限和要求,确保到2012年现有学校达到新颁布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天津市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目前已有659所学校通过了验收,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53%,2012年年底所有学校都达到市政府确定的现代化办学标准。山东省全面启动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做好中小学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及教师配备与建设等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基本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湖南省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及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
5.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